投保合适的商业险全面保障车主生活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2-12-27 22:03:58    加入收藏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交通运输日益发达,交通事故由于车主的马虎大意也逐渐增多,为了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依法获得赔偿,国家规定强制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目前规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12.2万,而当交通意外发生的时候,到底这个限额够不够赔?

案例:车主刘某,2012年1月13日为他的四座小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为:2012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2日。就在2012年的3月4日,刘某因过失取消了驾驶证。3月18日,刘某驾驶爱车撞倒了怀抱小孩的曾女士,致使曾女士和小孩受伤。刘某随后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刘某被刑事诉讼。曾女士在事故中因颅脑受伤,深度昏迷不醒。经过医院抢救治疗,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2012年6月,经法院判决,要求赔偿曾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保险公司赔付12.2万,刘某赔付四十多万,共计共将近六十万元。刘某顿时傻了眼,瘫软在法庭上。

据刘某投保车险的记录,他只投保了交强险,其他商业私家车保险一个也没投,以至于在事故之后,独立承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部分的赔付。保险专家认为,刘某在投保车险搭配上考虑不当。如果车辆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交强险责任限额往往是不足以赔付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就要由责任人自己赔付。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刘某没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且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保额超过四万多元的话,刘某应赔付的部分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全部或部分。值得强调的一点,车主要想得到保险公司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责任赔付,必须要遵守保险合同上的规定。刘某吊销驾照,然后违法驾驶,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是所有车险合同里不允许的行为。因此就算刘某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因此,其他的车主朋友在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时,应该总结经验,避免自己也出现同样的遭遇。在为爱车投保时,千万不能因为想节省开支或是怕麻烦,而单单投保交强险,却将重要的商业险抛在一旁。上文中,如果刘某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投保了相应的商业险,就不至于落到自己承担一大部分责任的地步。所以,聪明的车主应该懂得让今后的用车生活充满保障,除了关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外,对其他的商业险也要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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