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意外险案例详细分析

 所属分类:太平洋车险   2013-1-27 20:23:41    加入收藏
 近日,江西支女士向中国经济网记者投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南昌支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支女士称,她于不久前发生意外,经医院鉴定为7级伤残,而太平洋南昌支公司则以支女士不符合保险合同划定的伤残范围为由拒绝理赔。对此,支女士认为太平洋保险涉嫌销售误导。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太保,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2011年5月,支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一个月后,支女士公差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支女士颈2椎体骨折、寰枢关节半脱位等,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医院鉴定,支女士为7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支女士向太平洋南昌支公司索赔,遭到拒赔。太平洋南昌支公司表示支女士情况不符合其保险合同中所定的伤残程度。对此,记者致电太保,其理赔员仍以同样理由表示拒赔。

  支女士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签订合同前,太平洋南昌支公司并未对其说明保险赔付范围,她认为太平洋南昌支公司构成销售误导。

  太平洋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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