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险引入公估机构的利与弊
引入公估机构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不得不面对矛盾与风险。
由于与公估机构属于合作关系,公估人员的素质、服务态度、理念等,保险公司很难进行管理和控制。
面临的道德风险也是保险公司不能够忽视的。“要防止保险公估机构可能与修理厂、被保险人联合骗保。”平安财险该人士称。
但参照国外的成熟经验,公估机构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利大于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稳告诉记者,保险公估人代替保险公司独立承担保险理赔领域的工作,实现了保险理赔工作的专业化分工。这种分工不但有利于保险理赔技术的不断升级,还能促进保险公估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而规模效应必然会大大降低保险理赔费用,从而降低保险成本。
北京大学保险学系副教授朱南军也持有同样的观点。“目前北京车险市场上,当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事故车辆定损金额有争议时,双方一般都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能会通过司法程序来裁决,而这无疑是车辆理赔成本中最高的。”朱南军称。
朱南军表示,从目前北京车险市场现状看,财险公司本身有着相对完善的车险查勘、定损队伍。考虑效率原则,一些小的车险查勘、定损案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目前并不需要引入公估机构。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局限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情况。保险公司从经营成本考虑,不可能配备众多的、门类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一些金额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分歧大的案件,应该由保险公估机构来参与其中。
“我现在每天都会接到很多电话询问各种各样保险方面的问题”,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区域总监艾英说,“之前是我们联系客户,现在是客户主动找我们”。5·12地震带来的巨大损失,正唤醒着人们沉睡的投保意识,可以预见,人们对保险的关注将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保险业支付赔款增至2亿元
从中国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1.8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53万人,伤残1978人,被保险房屋倒塌4.95万间,已付赔款2亿元,其中,人身保险已赔付1.22亿...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日
车险新规按照10%的比例抽取车险保单进行回访 新《保险法》10月1日实施后,一些购买车险的车主就会发现,保险公司的服务更专业了,不仅送上详细的车险条款,还会向车主强调其中的免责范围。
对于最受车主关注的车险是否会涨价的问题,来自保险公司的人士称,根据新《保险法》,车险价格没有调整。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总经理毕征告诉记者,车险费率优惠是按照费率的规章制度来定,新《保险法》实施后,车险的费率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价格也不会进行调整,目前只是针对新《保险法》对条款进行修改。
一直以来,保障缩水、车险理赔难都被车主诟病,导致对车险理赔的投诉...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2日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12.2万元内 不按分项限额赔偿
交强险全称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交强险赔偿时,是根据《机动车交通肇事的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交强险分项限额来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的,即保险公司所赔偿的死亡伤残项以11万元为限,医疗费以1万元为限,财产损失以2000元为限。这样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不能完全实现交强险对事故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不构成伤残但医疗费却很高的受害人。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均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
查看全文>> 新增加设备——是指保险汽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的,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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