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二手车过户保险照赔

 所属分类:  2013-2-17 20:45:10    加入收藏
二手车过户保险照赔

目前,不少车主购买二手车后,没有及时将原来的车险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保险公司往往以被保险人不是新车主为由,拒绝理赔。按照新法,10月1日后,车主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案例:2007年3月,杨先生为自己的别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共交保费4451.45元,保险期限自2007年3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止。

2007年11月,杨先生将该车转让给了李先生。但李先生并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一周后,张某向李先生借车用,车子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勘察,并作出了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确定维修费共计2.3万余元。不过,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未及时办理保险过户、属除外责任为由,向李先生发出拒赔通知书。

新法解读: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您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而避免类似李先生因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索赔的问题。

点评: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出发点的此次保险法修订,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因保险标的转让而引发的理赔纠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在此条款中还有如下规定,即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问:张先生的私家车卖给周先生后,周先生将车辆用途改为营运车。像这种情况,一旦出险,车子原来的老保险如何理赔。

答:由于周先生将车辆用途从私家车改为营运车,车辆危险程度增加。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视具体情况拒赔或部分赔付。

2013年6月7日

车主切忌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保险专家说,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