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故意造成事故”

 所属分类:  2013-2-18 16:05:31    加入收藏
如何界定“故意造成事故”

《条例》称,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故意出事属于骗保,因此不作理赔,这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一贯原则。问题在于,买航意险的投保人是否故意造成事故容易判断,车险则不尽然,很容易发生扯皮。如要先调查受害人是否是故意行为,还会延缓救人的时间。

2013年6月6日

车辆理赔现场查勘的注意事项
    现场查勘并不只是单纯的照相、报警这样简单。在现场查勘环节,除对车辆撞击部位进行拍照外,查勘人员应结合接报案时对案件情况的掌握,对肇事车辆的撞击痕迹、事故现场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对车辆肇事因果进行分析判断,并从自己认为应重点调查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在第一环节将案件重点抓住,能够有效的防范道德风险,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基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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