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致函保监会要求责令停止车险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

 所属分类:  2013-2-22 22:08:43    加入收藏

广州律师致函保监会要求责令停止车险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

昨天,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草拟了一份致中国保监会的律师函,要求中国保监会责令各保险公司停止使用、限期修改车险中“无责不赔”条款。

该条款违反了诚信原则

陈北元律师昨天告诉记者,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这一“霸王条款”普遍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但在20多家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却长期堂而皇之地普遍存在着,在执行中成了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护身符。这种明目张胆的“无责不赔”条款违反了财产保险中四项基本性原则的其中两条,即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按照《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据陈北元律师分析,这种“无责不赔”条款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第一,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即获得损失补偿的权利。

第二,加重车主的法律风险。“保险公司全额赔的情况下,就是我全责。这有可能导致很多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会主动认一个全责来得到全部赔付。”第三,“有责才赔”、“无责不赔”的条款无疑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

第四,纵容了保险公司为追逐利润而破坏社会诚信。车辆损失险是汽车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保险公司凭借着优势地位,其行为大大违背了投保以分散社会风险之缔约目的,更有违保险立法尊重社会公德与诚实信用之原则。

2012年8月10日

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一旦有变动,税务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形式告知
    2012年最新汽车购置税政策出台了,很多车主对新购置税的内容不是很了解。有没有优惠,有没有免税,税率是多少等等,这些问题很多车主都很迷糊。今天笔者就来和您简单聊聊新购置税的内容。 车辆的购置税是购买汽车必须要缴纳的一种税收,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不想交强险、盗抢险那样让车主们熟知。汽车购置税是我国对于境内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汽车的附加费演变而来的。现在我们是用的购置税的基本规范是2012年最新汽车购置税政策。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包含购买、获奖、自产、受赠等应纳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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