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费索赔是否合理
法院支持车主合理维权,但保险公司拒绝替肇事人赔付这一特殊款项
车子被撞过之后,一旦作为二手车进行销售时,价格会大打折扣,也就是说会造成车辆贬值。如果你的车子被撞,你应不应该向对方索赔车辆贬值费呢?6月10日,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车辆贬值费索赔案引起广泛关注。
律师:车辆贬值费索赔合理
那么,黄小姐提出这一索赔要求,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据了解,我国目前的《交通法》中,并没有提出车辆贬值费概念,更没有这一赔偿项目。而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认为,这一索赔要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这一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你把我的车子给撞了,造成了我的损失,就必须作出相应赔偿。狭义的损失包括维修费、交通费、停车费和拖车费等看得见的费用,而广义的费用自然就包括车辆贬值费。要是一辆新车被撞了,对方负责将你的车子修好就没事了吗?这对无责一方的车主来说显失公平。打一个比方,就好比是走在大街上有人痛打你一顿,然后赔给你医药费就想了事,你能接受吗?”
不过,与维修费所不同的是,车辆贬值费的伸缩性更大一些,这项费用心理安慰成分似乎更重,如何计算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保险公司:贬值费得车主自己掏
随后,记者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一旦一方索赔,费用得由车主自己承担。日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据了解,保险公司也没有承担“车辆贬值费”的先例。
王金海律师说,保险赔偿是以修复为原则,即修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对保险公司而言,针对车辆贬值费的险种风险非常大。假如有一天会出现这个险种,保费一定不会低。一个全新险种诞生需要时日。这也就意味着车辆贬值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须由车主自行买单。
鉴定机构:先到法院起诉再接受鉴定
“贬值费”的鉴定机构只有大连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该中心主任王寿公告诉记者,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北京市率先实施了该项服务,可是认证中心只接受法院委托,而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就是说,想要索赔“车辆贬值费”,只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交通事故修复后整体性贬值鉴定操作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受理范围为:机动车自登记之日起运行三年以内,实际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受损后修复部位为车架、前后左右纵梁、边梁、前中后立柱、前后围板、后箱底板(换件除外)……
虽然有了贬损认证服务,但王寿公再三强调,这只是试行阶段。由于目前无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依据可循,因此对当事人或者委托人提出的异议不予复核,也不履行出庭质证义务。
法院:索赔贬值费成功案例寥寥
据了解,认证中心的评估工作必须征得事故双方的同意并签字,如果有一方存有异议,或者不愿意,认证机构都无法强求,这使得咨询者甚多,可成功案例寥寥。据统计,2008年认证中心只有3起事故在得到双方同意后,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提交法院。王金海律师告诉记者,鉴于法律滞后的尴尬,很多当事人采取了另外一种变通的方法:先请价格认证中心对交通事故之前的车辆进行评估认定,再评估交通事故之后的价值。两项相减,贬值多少一目了然。当认证结果与当事人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相差悬殊时,很多当事人既不同意在贬值损失认证书上签字,也不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价码,这时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