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批改保险公司拒赔

 所属分类:  2013-2-26 19:02:19    加入收藏

新车未批改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

2009年12月31日,黄某购买了一辆微型客车,并通过业务员李某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在保单中,还特别约定“全车盗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本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

2010年1月14日,黄某的小车上了号牌。次日,他通知保险经办人李某办理批改手续,但因李某在外办事,其表示要周一才能办理手续。不过,就在1月16日周六的晚上,黄某的车辆被盗。随后,保险公司以盗抢险未生效为由,拒绝向黄某赔偿。黄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经南海法院一审认为,黄某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因此,该盗抢险应视为条件已成就。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黄某2.8万元及利息。近日,佛山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2013年6月8日

自家人互撞 只为骗车险
     小客车撞向小轿车,交通事故?假的!近日,广东省东莞市虎门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宗以假撞车为名实为骗保险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车祸现场有疑点  12月16日3时左右,广东省东莞市虎门交警大队接到一陈姓司机报案称,其驾驶的一辆小轿车在沙角加油站路段被一辆小客车追尾碰撞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勘查现场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离事故现场后方不到20米远的路边花坛上一棵大树有被车撞过的痕迹,且痕迹一直延伸到事故现场。经过仔细分析后,事故处理民警初步推定该案件不是一件简单的交通事故案,可能是一宗涉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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