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保费上浮30%保险公司仍亏

 所属分类:  2013-2-27 21:17:04    加入收藏

保费上浮30%保险公司仍亏

一家财产险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提出“无保单、系统坏了等”理由,实际上都是借口。摩托车交强险的保费大大低于汽车保费,保额却和汽车一样。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肯定是亏。新版交强险自费率方案2008年2月实行以来,摩托车的交强险费从180元下调至120元,而保险最高赔付额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了12.2万元;如果有1000辆摩托车,其一年的交强险保费只有12万元。保险公司遇到几起事故的赔付,就将1000辆摩托车的保费给“消化”了,这样的买卖没人去做。

虽然,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执行全省地区保费上浮30%,但对于赔付率达到200%以上的财险公司来说,这点保费上浮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另外,保险公司还遇到“山寨”摩托车。明明是三轮货车改装过来,再上摩托车牌照的。对保险公司来说,这显然增加了赔付风险。记者从保监局的一份统计报表上看到,2009年江苏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收入28933万元,综合赔款为35887.25万元,赔付率超过了100%。

2013年5月21日

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双方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行为。  保险合同按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可将其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各自的保险标的不同。  汽车保险合同...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