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为何成车险“霸王条款”

 所属分类:  2013-2-28 16:19:28    加入收藏

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为何成车险“霸王条款”

多位法律专家都认为“按责任赔付”条款不合理,属无效条款,但在绝大多数的汽车保险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却依然存在。在这个条款背后隐藏着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有责才赔”、“无责不赔”的条款无疑是在保护违法者的利益,也就是说那些在驾车过程中违法违章的司机利益能得到保障,而遵章守法的司机利益却无法得到保护;二是只要投保人通过法律途径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保险公司通常都会败诉,但保险公司为何还要保留这样的条款呢?原因是主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权益的车主比例并不多。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有责才赔”、“无责不赔”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虽然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条款,但为什么能够置消费者权益不顾而依然存在,为什么没有被保险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废除呢?

2013年3月10日

增加费用保险的保险职责
     增加费用保险: 计算机硬件保险项下的设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避免生产或营业中断所支付的必要的临时租赁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后,保险人依照本保险约定负责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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