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无故缩水45% 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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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4 18: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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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投诉,其在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了辆豪车,办完了相关手续,并交了总额为38811元的保险,共5个险种,分别为车损险、第三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险。但是最后胡先生拿到的保单总额却变成21231元,不见了不计免赔险和玻璃险,感到纳闷的胡先生就找到经销商,但对方却一直推诿不予处理,最后消费者只能求助消保委帮其解决。
消保委接投诉后即与经销商联系展开调查,就消费者反映保险费缩水、保险险种缩水的问题向经销商进行咨询,对方称:实际保险费就是最终保单上的保险费,合同上的保险费含商家的商业利润,属于正常现象。
这不禁让人疑惑,商业利润应该已包含在汽车售价中,怎么转移到保险费用上了?如果其中真的涉及经销商称的“必要的”保险代理、服务费用,那也应该分门别类加以注明,怎能打混仗?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有权知道其办理的是哪家保险,保险费用是多少和相应的凭证,上述经销商的行为变相地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再者,经销商是否应该遵守自己订立的合同,按合同履行义务?
如今,汽车投诉逐渐呈上升趋势,且涉及金额大,问题复杂,争议焦点多,经销商又借此不承担责任,不提供凭证,不配合处理投诉,消费者还是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买卖合同的不公平、国家三包规定的缺失、异地销售的限制等问题不解决,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为此还需要相关部门尽早制定有效措施,规范经销商销售行为。
近日,济南市民李先生续保平安车险遭到拒绝,原因是他的车去年出险3次。“3次都是刮擦小事故,总共理赔金额还不如我交的保费多呢,平安保险并没有赔钱,为什么不给我续保呢?”李先生很伤脑筋。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受制于车险连年亏损,各家保险公司都对承保入口控制极为严格。据知情人士透露,平安保险内部依据上年度的出险次数将车主划分为“优质客户”和“亏损客户”,只选择盈利较好的“优质客户”进行承保,对于“亏损客户”则上调保费甚至直接予以拒保。知名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平安保险抛弃高风险客户是一种逆向选择,...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1日
交强险问题不断,车主可以案例为鉴 去年8月24日,准备做生意的祝强新买了一辆面包车,当天下午两点半,祝强和姐姐祝婷一起到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间自2010年8月24日17时起至2011年8月24日17时止。
合同签好以后,祝婷单独开着没有牌照的新车回家,行驶到小区内的时候,不小心将年近70的李老太撞倒在地,李老太当即被送往最近的医院救治。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祝婷负事故全部责任,李老太无责任。
李老太住院治疗49天,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期间,祝婷赔偿李老太1万余元。出院以后,李老太将肇事司机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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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过期临时车牌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对此,车主刘女士十分不解:车险保的是车,又不是车牌。
8月7日,刘女士家新买半个多月的别克车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报警后,人保财险负责定损的李军赶到了事故现场。他表示,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刘女士可得到70%的赔偿。
但昨日上午,刘女士突然接到保险公司电话,称她的车不在理赔范围内。
人保财险职员表示,根据责任免除条款规定,在法律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的情况下,若客户驾驶被保险机动车,那么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均不...
查看全文>> 车主朱先生反映:我住在昌平东小口镇中滩村一个大杂院里。前天(4月2日)下午6点半开车时将院里邻居的一条狗撞伤了,花了400多元为狗治疗。我事后向投保的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报案,但交警说没法出单子,当地派出所也拒绝出具证明。我四处咨询,却没有结果。 回复一: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朝阳支公司理赔科负责人罗先生称,车主理赔须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车主若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获赔。 回复二:沙河交通队刘警官说,这桩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的确无法开。撞的是狗,责任不好认定,无法判断是哪一方的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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