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增加了对于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的催告义务

 所属分类:  2013-2-21 13:31:38    加入收藏
增加了对于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的催告义务

《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对于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保险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条例》不再区分投保人是故意还是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用增加了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的催告义务,而对于其他险种,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无需催告并在5天期限内再次审核其告知是否属实。因此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核保流程中就需要增加如果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需书面通知客户,5天内接受并再次审核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在完成这些环节后,才能够决定是否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2013年4月21日

车辆发生自燃的概率相对较小
    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是不是也同时包括了对车上人员的保障?   不包括,要对车上人员的安全予以保障,还需投保车上责任险。该险种负责赔偿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包括司机和乘客)和所载货物的损失。   买了自燃损失险,车辆着火了,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不一定。自燃损失险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而由于外界火灾导致车辆着火的,不属于自燃损失险责任范围。   虽然车辆发生自燃的概率相对较小,但自燃往往会导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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