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质疑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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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2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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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质疑按新车价收保费
由于朱先生已无法证明当时的成交价是2.8万元,他打算接受理赔员的建议,自认倒霉。可是,朱先生实在心有不甘:“这辆车的初次上牌时间是在1995年年底,当时的车价是26.5万元。车子虽然很老了,但是开起来还是挺舒服的,怎么说也不可能只值1万元。这次出了险车子也只是表面伤,发动机和变速箱安然无恙,就这么报废太可惜了。”朱先生说。
可是转念一想,朱先生觉得这事还是有些不对劲。“我拿出了当时的投保单一看,车损险是按照26.5万元的新车价保的。按照我的理解,既然我保的是26.5万元,那么理论上说车损最高可赔到26.5万元。哪有这样的事情,投保时按照26.5万元收费,理赔时却按照1万元赔?”朱先生说他怎么也想不通。如果说过户发票具有法律效力,是能确定车辆价值的唯一凭证的话,那么投保时保险公司也应该按照发票价格收费,否则就有欺诈的嫌疑。
此外,朱先生觉得将过户发票价格作为理赔上限,这种做法也是难以服众的。“如果亲朋好友之间低价转让二手车,市场评估价为10万元的车子只卖1万元,难道说这辆车就真的只值1万元?”朱先生觉得,保险公司理赔时不能完全依照过户发票,同时也应参考市场评估价。
2013年4月23日
抵御“飞来横祸”,要投保“玻璃险” 抵御“飞来横祸”,投保“玻璃险”
夏季风大、风多,带给我们一股透心凉的同时,也送来了飞沙走石。车主对于这类飞石击碎玻璃的“飞来横祸”,既难预见,又无法避让,就只能考虑事故后如何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了。这时候,投一份“玻璃单独损失险”,让保险分担自己的部分损失。车险市场上,除个别汽车损失保险中已经包含玻璃单独破碎赔偿责任以外,各家保险公司都有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这个险种,价格在200-400元不等。...
查看全文>> 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些新政策的推出,车主些都该拍手叫好。”有着10年驾龄的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作为无责方,如果自己的保险公司不赔,就很怕对方车辆“溜了”。如果取消了“无责不赔”条款,感觉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次的车险条款中,变化最明显的其实是思考的角度。”市民钟倩说,无论是废除“高价低保”还是“无责不赔”都是保险公司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让保险费给得更有价值。...
查看全文>> 索赔更简单
“协会条款”根据实践经验和消费者反映,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概念、文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尤其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理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完善,。同时,“协会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参考或使用“协会条款”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1日
借车给无驾驶执照的人 发生事故概不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违章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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