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故意破坏的车子,不享受保险公司理赔

 所属分类:  2013-3-19 21:41:28    加入收藏


 

8月11日,北京朝阳区润枫水尚和华纺易城两小区约70辆轿车车体被人泼上腐蚀性液体,全部车辆漆面不同程度受损。汽配维修厂称,普通车被毁,损失约在千余元,而高档轿车的损失有可能要上万元,初步估算70辆车总维修费不会低于20万元。
购买车险希望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车主可能会失望。记者咨询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等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均为,此事件系人为故意破坏,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将不赔偿任何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大多数车主,特别是新车的车主来说,一般都会选择“全险”,以为上了“全险”就万无一失,出了任何问题都可以获得赔偿,殊不知这里还有很多“高深”的知识。
“其实‘全险’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北京一车险代理机构的李经理介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夏日行车“险”情
多雨的夏天,车辆涉水熄火,车主千万要“冷静”。
日前,读者牛先生开车在雨后积水路段慢行,谁知排气管进了水,发动机死火了。情急之下,他迅速启动钥匙,准备重新发动车辆,这一举动,让发动机就此报废,更换发动机花了近5万元。但当他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车辆遇水熄火后,车主重新发动并导致发动机损毁,属于车主操作不当导致的人为事故,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人保财险客服人员介绍,“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与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联系拖车,让专业修理厂来处理,才能尽可能避免发动机损毁的情况发生。”
夏季路面温度较高,汽车在太阳底下行驶时,如果轮胎充气太足,气体遇到高温膨胀导致轮胎气压加大,快速行驶可能造成爆胎情况,甚至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买了全险后,轮胎爆胎了,保险公司赔不赔呢?“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上述车险代理机构李经理介绍,“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会负责赔偿。”
“免赔项”要注意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很多状况下保险公司不给予赔付。首先就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车主把车放进修车厂维修期间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赔,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保险公司车险部人士提醒,“还有就是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另外,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保险公司不赔。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还有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保险公司也不进行赔付。
专家建议,购买保险,一定要事先仔细查看各个条款,尤其是免责项。很多车主在签署保险合同时会因为条款繁多、内容复杂而在并未细读保险合同的情况下签字,导致事后理赔时投保双方发生纠纷。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按基本险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并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2013年5月29日

车主应详细了解不计免赔险种的除外责任,避免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
    在购车险时,不少车主都会投保不计免赔险,因为该险种保障全面,费率相对便宜。然而,很多人并不清楚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以为只要买了不计免赔险,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就都可以得到全赔。这种观点其实是对该险种的误解,事实上,“不计免赔”并不是万能的,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和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所以车主在了解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的同时,还需要详细了解该险种的除外责任,避免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 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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