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建议车主撤保的依据是什么
轿车投保才两个月,出险达8次。昨天,开了3个月车的福州严小姐接到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说保险公司愿意退还剩余10个月的保费,希望能提前结束合同关系,还建议她退保。
严小姐是去年10月13日拿到驾照的,去年12月,她买了一辆二手的依兰特。随后,她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2727元的商业险。
严小姐介绍,她家住武夷绿洲,在架空层有一个停车位。由于车位的通道有点坡度,通道还是一个右转弯,两边各有一根下水管道,还经常有别的业主把车停在车位旁。车技不好的她一不留神,要不车头撞了下水管道,要不车门擦了别人的车,“出险八次,其中有五次都栽在了自家停车位上“。
严小姐说,“我觉得很委屈“,都是些刮擦的小事故,每次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也不高,“保险公司没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
随后,记者联系了这家保险公司。该公司人事行政部郭经理称,他们确实建议严小姐退保。他说,她的出险确实太多,两个月出险8次,共赔了4870元,几乎创了公司的纪录,虽然不认定她是恶意投保,但至少说明她的驾车技术不过关。
“现在有很多新手,认为投保后所有的事故保险公司都会承担风险,就放松了警惕。“郭经理说,这无形中造成了社会的交通安全隐患,退保的建议实际上是为她敲响警钟,督促她提高车技。
同时,记者从福州几家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以出险过多为由建议退保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福州的保险公司之间还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被建议退保的用户,他们会特别敏感。
有人认为,依据《合同法》,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未到期,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对此,厦门大学金融系专门从事保险研究的许老师说,保险公司此举是合法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她解释,由于保险行业本身存在特殊性,其合同规定要参照《保险法》,但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可以单方面中止,比如人寿险和货运险等,但车险是个特例。
中档车最易投保
比亚迪、长安、长城被列入高风险行列
与豪华车境遇一般,低档车型投保也多遭冷遇。
不过,目前低档车的命运似乎略有好转。10月27日,记者以比亚迪F0车主身份咨询平安保险,电话保险业务员表示可以投保。
比之于低档车和高档车,中档车则被视为“高保低赔”的非高风险车型,也是保险公司接纳最多的车型。
中档车车辆价格一般在20万元以下,多为大家熟知的品牌车型,而且这些车辆的配件较为常见,维修方便,费用也不高。
除交强险之外,中档车险种一般均搭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等...
查看全文>> 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将迎来浮动费率时代,同时,关于交强险的各种质疑也甚嚣尘上。 有人提出“交强险保费过高赔付率太低,是否是用强制性制度的方式,给保险公司送上的一份大礼”;也有人对交强险经营结果进行了估算,认为交强险存在暴利。那么,交强险到底有无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暴利? 保费收入到底多少 有人对交强险的保费收入作出过估算: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按保守的数字1亿辆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辆均保费达到1000元,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 但数据...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0日
车险多重渠道难监管 价格存在“躲猫猫” 买车就得上保险,在当前车险政策和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买车人不得不在保费上精打细算。理论上同一公司的同一险种不管在哪儿投保,费率都应该一样。但实际情况却是同一公司的同一险种在市场上的报价参差不齐,落差很大。不少车主面对如此混乱的车险价格,完全给搞糊涂了。
多重渠道难监管 价格存在“躲猫猫”
我们以某品牌一款排量1.8升的自动豪华车为标的,对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同一个险种组合进行询价,结果不同渠道的报价让人大跌眼镜。4S店工一年的保费是6839元;电话打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工作...
查看全文>> 足额投保原则
消费者为二手车购买保险,需要分清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赔偿金额之间的关系,一定足额投保,这样,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应有补偿,否则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新一站保险网同时提醒,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以免遭遇“保险真空”。...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