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各地税额有差异,车主需向当地税务部门了解详情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3-29 10:51:16    加入收藏


2012年新船税法的实施让大多数的有车一族享受到了优惠。对于2013年车船税是否能有进一步的优惠,广大车主充满了期待。
据可靠消息,2013年车船税仍然执行2012年车船税征收标准,对乘用车的税负,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比如,对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七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较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2013年车船税法规定,应税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因此,纳税人办理车辆车船税纳税手续时,请关注自己车辆的登记地或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适用税额。
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由于车船税纳税人众多,且多为自然人,在往年的车船税征收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因工作紧张或路途不便等原因造成纳税人延误缴税的现象。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地税部门特意为纳税人交纳2013年车船税提供了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而且,纳税人还可以在开通网销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网站上在网上投保的时候同步交纳2013年车船税。

2013年7月1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的介绍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容的,有权依法提出菇偿要求。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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