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事实上的“豪车行路特权”,有必要在车辆事故保险方面予以调整

 所属分类:温州市车险   2013-3-29 22:35:52    加入收藏

近来,因为频频被撞,豪车劳斯莱斯分外惹眼:1月31日,在温州,朱女士驾驶雅阁轿车与劳斯莱斯轿车相撞被裁定负全责,最终确定赔偿35万元,保险公司赔付16.2万,个人承担18.8万;2月14日,在南京,一90后厨师驾驶东南菱悦轿车撞上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估算维修得花80万,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才30万元,另外50万得自掏腰包……平民车主们心里发虚:真要让咱摊上这“天价之吻”,该咋办呢?

   保险规则有失公平

          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开的QQ,吻了劳斯莱斯,咋办?“一撞撞回解放前”大约是不可避免的了。这其中的忧虑在所难免。问题就出在保险制度上。有失公平的保险规则在“天价车祸”之中露出原形。交强险也叫第三者责任险,没想到这份每年950元的险种竟然在事故中对第三者包赔有限,人死了也不过赔付十多万,财产损失干脆就是两千元。我不明白,交强险是凡车必买,怎么就这么点赔偿额度?每年成千上万亿的保险费都流向哪里了呢?

   豪车本身也在责难逃。豪车不光要买交强险,它更要买一份全险,一份起码能让自己全身而退的保险。比如新车劳斯莱斯丢了撞毁了,起码能够让保险公司再赔付1200万,这才是保险的应有之义。至于保险公司为劳斯莱斯设计的保费是多少,想必车主也不会在乎,无论如何那点保费也是小钱。这么做,就会在发生事故,交强险力所不及之时,合理化解人们对“天价车祸”饱含的忧虑。

   对于普通车主而言,十来万元的车跑在路上,如果因为跟豪车“发生关系”而一下子一贫如洗甚至举债度日,无论如何这不是好事。而且,怀着这种忧虑,只能不断降低安全系数,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不知道交强险的制度设计里还有没有为车主再分担忧虑的可能?如果没有,那么就应该明确,每辆车出门后必须要有自保的责任,就是说,在交强险理赔之后,要靠全险兜底,劳斯莱斯也不例外;如果不能兜底自保,那么对不起,就自认倒霉吧。

   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价值1200万,光一个纯金车标就十几万,拔一根汗毛也比普通人的“腿粗”,一出事故之后普通人赔偿得起是不可能的。那么,在这样个无论怎样也赔不起的情况下,一旦类似的“豪车”上路行驶,只要是认识的人和车必然“躲得远远的”。如此,因为“惹不起”,事实上会造成的“豪车”行驶时的行路特权。这种状况极有必要通过法律或制度性调整予以解决。   

   首先,法律或制度上有必要苛以“豪车”适当的注意义务。如极有必要规定豪车的特定行驶路线、特定的行驶时间及其他特别的义务和责任。豪华的价值过大,它不应该像普通车辆一样、采取普通车辆的行驶方式。而一旦豪车“逾越”相关规定之后,应加大豪车的责任。这样,才有助于避免类似的“厨师撞豪车赔不起”现象。

   其二,避免事实上的“豪车行路特权”,有必要在车辆事故保险方面予以调整。像菱悦车设置一个30万元的“赔偿上限”就不尽合理。同样的违法行为,撞了普通车自己不用赔,而撞了豪车却只能自认倒霉,这合理吗?靠运气和“蒙”来分担车辆责任,这是不公平的,有必要专门针对豪车与普通车的“事故”界定一个赔偿比例原则,如设计赔偿“百分比”而不是赔偿数额为标准;另一方面,有必要专门设置“豪车行驶险”,普通收入者赔不起的,由保险公司来“兜底”,也就是豪车车主平时多拿些保险费的问题。

2013年4月21日

新车险合同条款更加明晰
     合同条款更加明晰  他介绍说,从条款本身出发来看,首先新版车险的条款更加明晰,消除了条款歧义,文字更加简化、统一,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为透明、优良的消费环境;  其次新版车险与法律的衔接性更高了,对接法律法规、交强险,便于消费者和公司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对规范保险业的行规有着重大意义;  最后,新版车险修改了旧版的某些错误,删除了一些重复条款,增添了一些遗漏的细节。最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车险关于机动车的定义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而是把摩托车、拖拉机单列出来了,今后摩托和拖拉机车主在购险时需要参...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