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纷纷颁布2013年车船税征收细则,各地略有差异

 所属分类:  2013-4-1 22:07:42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的相关条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新的一年已经开始,有些省市已经对2013年车船税做出了一些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对2013年车船税税额标准做了微调:一是,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乘用车2.0升以上至2.5升,每车每年税额由780元下调至720元;二是,对于挂车的税额给予明确,税额标准为每吨30元。
近日,陕西省政府也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车船税征收办法〉的决定》规定。其中,和市民密切相关的乘用车按照排量由原先的分六档计征,修改为分七档计征,增加了排量1.0升(含)以下的征收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省排量1.0升(含)以下的车辆,无需再按照原先排量1.6升以下车辆每年300元的标准缴纳车船税。按照修改后的2013年车船税税额标准,全省排量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每年只需缴纳180元的车船税,车主每年可少缴纳120元。
虽然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做了一些调整,但是在“抑大扬小”和“节能减排”上2013年车船税仍然没有改变,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依照国家规定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等六类车船免征2013年车船税。

2013年4月23日

车辆内置物品爆炸等情况属自燃险除外责任
    内置物品爆炸等情况属除外责任 车辆损失险一般将自燃列为除外责任,如果加保附加自燃损失险,将可保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事故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但是,自燃损失险也有除外责任,如果因人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因电线短路造成的自燃多是车辆保养不到位或随意改装电路所致,一般自行改装后的车或车龄较长的旧车发生自燃几率较高,保险公司在核保...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