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车险必须“见费出单”

 所属分类:  2013-4-4 23:03:41    加入收藏

保监局:车险必须“见费出单”

近期广东保监局推出六项制度,规范保险行业市场。首要措施是车险业务实行“见费出单”制度,避免“假保单”。据悉,按照保监局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保费必须全额确认实收后,方能打印保单,以解决车险业务虚挂应收问题。

同时,针对“假保单”情况的制度还包括:

保单提示电话查询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单上添加提示投保人通过服务热线电话核实保险单缴费及有效性等信息,以解决假保单、撕单埋单、阴阳单证、系统外出单等问题。

赔案信息网上查询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要将车险赔案信息,包括审核进度、查勘情况、理算金额、赔款支付、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公司网页向投保人提供实时查询。

2013年2月26日

购买车险注意事项
    购买车险注意事项 首先,尽量避免由他人代理投保。专家提醒,车主在委托他人投保时,一定要了解投保的险种是什么,各险种保费的费率和保额分别是多少,并了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以避免理赔时出现麻烦。 其次,投保车险要足额。对于车险,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这样的确可以为投保人节省一些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车主就得不到足额赔付了。 第三,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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