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消费货款保证保险的承保实务的具体介绍
(一)机动车辆消费货款保证保险的承保实务
I.展业
1)展业准备:
(1)学习掌握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基本知识。
(2)进行市场调查并选择合适的保险对象。
①调查与分析本区域内银行、汽车生产商、销售商和社会大众对消费信贷的态度,合理预测市场发展前景。
②调查分析与预测个人和法人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实际购买力、参与程度以及当地的汽车年销售量等情况。
③了解银行、销售商、购车人对保险的态度、需求及希望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
④调查分析实施消费贷款售车的车型、销售价格及变化趋势。
(3)同选定的银行、销售商、公证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的职责、权利及义务。
(4)展业材料准备与培训。根据合作协议,向有关合作方及时提供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条款、费率规章、投保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对银行与销售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保证保险的有关规定,能够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
2)展业宣传。备齐保险条款与相关资料以后,向银行、汽车生产商、销售商和贷款购车人做好宣传。重点宣传保证保险的特点、优势及本公司的网络优势、技术优势、实力水平、信用优势和服务优势。
2.受理投保
I )指导填写投保单:
(1)业务人员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按照法律所要求的内容对条款及其含义进行告知,特别对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应予以解释和说明。
(2)业务人员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特别是对可能涉及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承保时需要特别约定的情况应详细询问。
(3)业务人员在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时,应要求其按照保证保险条款的规定提供必需的证明材料。
2)收取投保单及其相关资信证明并初步审核。业务人员应对填写完整的投保单和所附的资信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要调查核实;对于审核无误的投保单,由业务负责人签署“拟同意承保”意见后交投保人。如果合作协议有明确规定,可直接交给银行或销售商。业务人员对投保单初步审查的内容包括:
(1)审核证明文件或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银行指定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2)在审核时,对于存在疑点或证明材料有涂改、伪造等痕迹的,应通过派出所、居委会或开户银行予以核实。必要时可以通过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问询表予以落实,并让消费贷款购车人确认后,附贴在投保单上。
3.核保内容
1)对受理投保单时初步审查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
2)审核投保单的保险金额是否符合条款规定,投保人购车的首付款是否符合规定。
3)审核贷款合同和购车合同是否合法并真实有效、银行与销售商在办理消费贷款和购车手续时,是否按照规定严格把关。 4)审核投保人是否按照条款的规定为消费贷款所购的车辆办理了规定内容的保险。
5)审核贷款协议是否明确按月、按季分期偿还贷款,不得接受一年一次的还款方式。
6)审核投保人是否按照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意向书,办理了有关抵押、质押或保证手续。
7)审核投保人所购车辆的用途与还款来源。
对_--述核保内容审核以后,应签署核保意见,明确是否同意承保,或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是否需要特别约定等。
如果核保后同意承保,应将贷款合同、购车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一套留存。
4.缮制保险单证
)I缮制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保单,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
2)根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正确选择费率并计算保险费。
3)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不单独出具保险证,但为明示需要,应在车辆基本险与附加险的保险证上标注“保证保险”字样。
4)复核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对保险单证进行复核并签章。
5.收取保俭费
财务人员按照保单核收保险费并出具保险费收据。投保人应一次交清保证保险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