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处理
一、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的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其确定方式如下:
①摩托车、拖拉机在不间区域内的最高赔偿限额分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所在区域不同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城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②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级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2)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为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阶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便于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或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四)保险的连续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即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也就是说,保险车辆发生第飞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脸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阶期满。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处理
(一)第三者责任险免贻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免赔率免赔: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免赔率10%,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x(一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欲=应负赔偿金额x(1一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硕是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圈、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间的规定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