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完税凭证同城通办
新年伊始,深圳的广大车主又要开始忙着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为此,市地税部门提醒车主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时,别忘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完税凭证同城通办
为方便纳税人,市地税局对车主通过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实行同城通办。即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可以为在全市各保险机构已经缴纳且保险分公司已结报车船税税款的所有纳税人,提供开具完税凭证的服务。
对于2008年已经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尚未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的,可在2009年购买“交强险”的同时(必须在“交强险”保单到期日之前)一并缴纳。
车主(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车主)在2008年按规定应购买而未购买“交强险”的,但又未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的,可到其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补缴,也可在2009年购买“交强险”时,缴纳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车船税。
今年起香港入境机动车车船税直接由地税局征收
自2009年1月1日起,从香港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的车船税不再委托深圳市公路局下属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南山公路规费征稽所代征,调整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负责征收。纳税人可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政策咨询
市地税局已于2009年2月中下旬分别在《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晶报》详细刊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09年度车船税的通告》,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大厅和全市各代收代缴单位和代征单位都有相关车船税宣传资料可供领取,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地税统一咨询电话123662咨询,或登录深圳地税局网站(www.szDS.gov.cn)查询。
相关链接
缴纳车船税相关规定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在深圳市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
(二)征税范围:在深圳市内依法应当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以及从香港入境行驶并依法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在机场、港口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依法缴纳车船税。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期限: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新购置的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自车船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当年内办理车船登记及纳税申报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二)纳税地点:我市机动车的车船税由纳税人到深圳市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名单见附件1)缴纳或到纳税人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纳税人必须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自2009年1月1日起,从香港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的车船税不再委托深圳市公路局下属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南山公路规费征稽所代征,调整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负责征收。纳税人可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船舶的车船税由纳税人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三、免税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根据《细则》、《通知》规定,免征车船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纳税人应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书面申请及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向其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报办理免税手续。
根据《条例》规定,除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外,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由财政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的车船,都要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四、逾期申报的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车船税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船税办税流程
(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流程首次办理时,需先登记本单位(个人)所拥有或管理的车船(包括免税车船)的基本信息。需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辆/船舶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船所有人无需提供)、车船管理协议书(车船管理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船基本情况在办税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登记后方可到征收窗口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时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纳税人在办理设立(开业)税务登记时,应一并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辆/船舶情况登记表》,如未办理车船登记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
已办理登记的车船情况发生变动的,纳税人需及时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车船信息变动登记手续。
已办理登记的车船次年申报时,应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并持所有车船的《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纳税。
以上表格均可在市地税局网站www.szds.gov.cn下载或在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领取。
(二)纳税人到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流程单位纳税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已在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纳税人需向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按《条例》规定办理免税的机动车,纳税人需向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减免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新购置的车辆必须先办理“交强险”业务后才能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纳税人在领取车牌后必须向原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补登车辆信息。(钱江敏 方丹晖)
附:深圳市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车船税缴纳地点及电话
深圳市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保险机构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2-10、17-28,B座1-4、15-19 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1号楼7、20楼 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号写字楼5-7楼 95512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6楼 95529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C座12楼 95506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401号成功信息大厦2-3楼 95556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13楼 95590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核大厦14楼 95585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10楼 95509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西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33楼 9556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基商务时空大厦11楼 95510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3层AHI单元 9550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18楼 95505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1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7楼 400699556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3层B单元 95552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23楼 4008895586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8楼KMN单元 4006116666 33393555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汇处国际商会中心8楼05、06、08单元 9555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5号城市天地广场东座写字楼6楼 95519-2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圣廷苑酒店B座20楼 25323000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14层 400-8888-136
0755-82522499
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车船税缴纳地点及电话
征收单位 地 址 电 话
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 罗湖区黄贝岭深南东路1076号 21520818 21520252
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83255155
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八卦二路613栋西座 25843600
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8号 26545358
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蛇口工业七路27号四海大厦 26682888-8819
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盐田区海山路8号地税大厦 25289360
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 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各税务所 27876538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 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各税务所 28922636
2012年7月12日
车主投保需仔细阅读车险理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