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零时生效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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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3 14: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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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时不得拒保和拖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险公司还是按照惯例规定交强险零时起效,导致新车投保后有十多个小时无法得到保障。
作为我省首家第三方保险索赔公司负责人程华清,为了反映这一痼疾,向中国保监会寄出了《关于保险公司规定交强险零时起效问题》的一封信。
案例回放:
武汉车主张某于2006年8月某日购买了一辆新车,随即到车管所上牌,并交纳了相应税费,包括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及时签发了保单。办完各项手续后,交警告诉张某可以合法上路了,张某就开车离开了车管所。不料当晚8时左右,张某不幸将一名路人撞伤致死。
事发后,张某立即给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却告诉他,他买的保险是在第二天零时才起效,此次事故的发生不在保险期间,故不能赔付。由于事故重大,张某来不及与保险公司理论,只好自己出钱将事故处理,但他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始终心存异议。后来,张某找到武汉索佳保险索赔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程华清为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2007年3月,张某和程华清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长时间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张某对保险公司商业险的索赔,但驳回了张某对交强险的索赔。后张某提出上诉,今年1月,武汉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虽然官司打赢了,但程华清却一点不感到高兴。他认为,与商业车险相比,作为强制保险的交强险更应该及时起效。
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对于这些人来说车险也就是必须的装备。下面为新人来准备了一些投保时和理赔时需要注意的小知识。
投保三部曲
1.投保时要确保自己的车辆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即使买了保险车辆出险也属于免除责任。
2.在填写投保单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对于由他人代填的投保单,投保人一定要确认所填内容属实,险种是否符合自己的投保意愿,有无苛刻的特别约定内容等,除外责任条款一定要了解清楚,最好索要文字性说明材料,避免由于误解或不了解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认无误后,本人再签名...
查看全文>> 提前续保避免“空档”
李小姐车险的到期时间是9月30日24时。虽然从9月初起,保险公司就催她续保,但直到最后一天的下午她才匆忙办理电话投保。10月1日上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拿着POS机上门,李小姐刷卡付费。没想到当天下午,李小姐的车就“受伤了”。报案后却发现查不出她的保险单号,几经周折才发现,她续保的保单生效日期为10月2日零时。
专家解析:目前车险市场实行的是“见费出单”的办法,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保单生效日期都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当然,如果是投保人直接指定起讫日期,就可按照约定...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6日
买了车险可以保障所有车辆出险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这是错误的观念 有一次李先生与朋友相约去某商场购物观光时,怕孩子们留在家中无大人照看,做些不安全游戏,便驾车把两个孩子一同载到大卖场。由于周末在商场购物者较多,李先生购物时照顾孩子会顾此失彼,担心孩子们在商场中贪玩不小心走失。于是李先生便将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与朋友读三年级的儿子留在车内,并许诺购物回来为他们买玩具,要他们安心留在车内等待。
当他们购物回来后,却发现车内李先生的儿子额头流血。经询问得知,原来孩子在车内等待时觉得很无聊,便向同伴表示自己也能模仿父亲熟练驾车的神情与动作,便从后座向驾驶座爬去,想模...
查看全文>> 李小姐一辆菲亚特乌诺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定损该车修理费15479.6元,李小姐将受损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但在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认为,投保人报称的修理费用明显高于其实际支付的费用,拒绝赔付。李小姐则认为,被告损害了她的利益,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6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李小姐在修理过程中单方面变更了修理项目,因此判定保险公司按照修理后重新定损的修理价格,赔付投保人9541.6元。
2005年7月29日,原告在被告公司为一辆菲亚特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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