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交强险防伪再次看红色荧光防伪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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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3 1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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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红色荧光防伪油墨。
交强险单证正本正面左上角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右上角的“限在XXX销售”及号码前各地区的简称应使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在紫外线灯下发红色。
2013年4月13日
未投交强险车主为损失买单 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 日前,桥西区法院判决了一起交通肇事纠纷,判决开车撞人的胡某,先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自掏腰包赔偿伤者医疗费用1万元,支付这项本该由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原因是胡某没给爱车上交强险。
两机动车撞了自行车 其中小轿车未投交强险
2008年10月,在桥西区一条小街上,一辆小客车停车开门,车门撞了同向骑自行车的周某,周某摔倒,随后胡某驾驶私家小轿车路过,将倒地的周某撞伤,事故造成周某左肱骨骨折,左前臂皮肤挫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小客车负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周某无责任。
此事故造成损失3...
查看全文>> 完善车险条款目前,商业车险条款中存在诸多问题。以前一阵热议的“无责不赔”条款为例,方乐华表示,“由第三人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几乎都无责任,保险人通常按《保险法》规定,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凭什么第三人全责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人就可以不赔呢?被保险人应当获得赔偿的关键是其支付了保费,至于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的结果如何,与被保险人无关,保险人不能因为难以追偿而拒绝向被保险人赔偿。” 就是“无责不赔”条款,让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明明无责却要努力“抢”责任,处理事故的交警也心知肚...
查看全文>> 车身单独划痕险详解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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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消费者可要求退保费
针对新保法形同虚设现象,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四方君汇律师事物所律师魏炜出招说,各保险公司执行的政策是,无论新车旧车,车损险保额都按新车购置价。但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其中就有很明确的规定,车损险的保额要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险人理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按新《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要求车主按新车购置价置办车损险,即便保单已经出了,车主事后得知,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收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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