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保时可以查阅下各个保险公司条款内容

 所属分类:  2013-4-13 16:10:59    加入收藏

 前一阵子,车主王江(系化名)驾车途经市区迪荡新城一铁路涵洞时,车子熄火了。“当时,我看到涵洞里有很多水,以为能开得过去,所以稍微停了一下,就放开了刹车。不料,车子没开出几米就熄火了。”王江说,随后他的车子被拖车拖入4S店维修。

   在支付了2万余元的维修费用之后,汽车又能正常行驶了,但当王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拒绝了。“车子进水熄火后,车主连续发动了几次,造成发动机损坏,而这位车主又没有投保涉水险,因而不能理赔。”保险公司一接待人员解释。

   近期,与王江有着类似尴尬的车主不是个别。

   “仅6月16日这一天,我们就接到了近200起车辆进水故障报案,其中发动机损坏的有60例左右。”8月13日下午,人保财产绍兴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施柏民告诉记者说,在这些排队报案的车主中,没有几个车主投保涉水险,也就是说一旦发动机损坏,就需自掏腰包了。平安财产绍兴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高海桥也印证了这样的说法,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因暴雨导致汽车进水的报案有上百起之多,而车主投保涉水险的屈指可数。

   “虽然没有做过具体统计,但这几次暴雨袭击过程中,绍兴起码有上千辆汽车被水淹,而发动机进水损坏的车辆数量估计不下200辆。”在走访调查中,市区一了解内幕的保险界人士说,尽管这些车辆绝大多数都投保了“全险”,但在理赔时仍吃了“闭门羹”。

   涉水险或称汽车损失保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叫法不一样但本质一致 ,这是一种新衍生的险种,均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目前汽车保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辆涉水险等。当然保险公司不一样,条款就不大一样,投保时可以查阅下各个保险公司条款内容。

   涉水险是一种新的衍射险种,特别为发动机提供保险的险种,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变速器和其他的汽车系统均不在涉水险范围当中。由于不同保险公司对涉水险的称呼都不同,有些公司叫“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有些公司叫“涉水损失险”。因此,当我们在购买险种的时候,应咨询清楚各种险种的保障范围和理赔细则。

   涉水行驶(指通过水淹路面导致发动机受损或在水中启动),开车掉进河里、车辆失控落水是在车损险的范围赔的。

   如果不幸发生了上述情况,你应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让他们到场定损,或叫救援车将车辆送到保险公司的定损点进行定损。定损结果出来后,如没有超出涉水险所规定的保障范围,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涉水险”适用范围:在遭受暴雨、洪水的时候,保险机动车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启动机动车或利用惯性启动机动车;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机动车。在这两种情况下,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就必须购买涉水险。

   购买“涉水险”的省钱办法:一般是在夏季使用较高,车主没必要全年购买,但又要伴随主险投保,怎么办?车主可通过缩短主险投保时间的方法,季节性购买自燃和涉水险。如设定车损险的时间为四个月,此期间购买主险时搭配涉水险,之后续保则去掉这个险种,这样既有保障又能节省部分开支。

   

2013年4月11日

新法应把三者险作为一种强制义务
    上午9时,又一起司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却状告保险公司,要求按新交法赔付第三者强制险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记者注意到,此前在朝阳法院和宣武法院均已有类似案例,并均为保险公司败诉,但保险公司为何明知要败诉还硬着头皮打官司呢?其代理人坦言,新交法出台已近1年,但时至今日相关配套措施仍未制定,把保险公司置于尴尬境地。 去年6月2日,赵师傅驾驶小货车与骑自行车的岳女士相撞,后经交警认定,违章骑车的岳女士负全责。为救治岳女士,赵师傅共垫付医疗费10669.78元,在交通队认定他无责后,赵师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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