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保险公司制定的责任免除条款特点的比较
各家保险公司制定的责任免除条款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责任免除条款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②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③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在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贝f偿:
①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②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问。
③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④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⑤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⑥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b.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c.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洲自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⑦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⑧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⑨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3)一卜列损失和费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②精神损害赔偿。
③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④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⑤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⑥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责任免除条款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②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③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