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为爱车只保交强险风险较大

 所属分类:  2013-4-18 21:45:25    加入收藏

      “开了4年的车,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每年却要交四五千元的保险费,真是浪费,买个交强险就可以了。”日前,家住安阳某小区的宋先生为他的小车续保时只买了交强险。据了解,像宋先生这样只买交强险而无其他商业车险保障的私家车车主,在我市越来越多。

  只买交强险车辆增多

  昨天,笔者随机调查了30名私家车车主,就“是否只买交强险”这一问题,有13名车主表示只买交强险,给出的理由都是省钱。

  调查发现,只买交强险的车主一般有3年以上的驾龄,对自己驾车技术很自信;车辆价格多在10万元以下。

  宋先生2005年购买了一辆价值20来万元的小车,并购买了交强险和所有商业保险项目,总共花费达5000多元。宋先生驾驶十分谨慎,几年下 来,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宋先生说,刚开始买车时,给车辆上一份“全保”感觉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开车开了那么久,从没机会到保险公司理赔,感觉“不划 算”。最后,宋先生决定只花700多元购买一份交强险。

  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不少车主因为两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从而决定不投保商业车险。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交强险保额的提升是私家车车主弃买商业车险的关键。据介绍,交强险在2006年7月1日实施之初设定的死亡伤残 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但2008年2月1日起,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将提高到1万元。尽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维持在2000元,但不少车主认为,相比此前的5万元,11万元已经够多了,并由此认为可以不用购买商业 车险。

  只保交强险风险大

  车主只买交强险到底合不合适?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只赔付事故中第三方(受伤害一方)。车主自己的车损、财损等则由车主自己承担。

  面对只买交强险车辆增多的新情况,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陈警官提醒,只买交强险显然是不够保险的。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多,行车安全隐患很大,特别是开车多、出险次数多的驾驶员,隐患更大,如果没有保险保障,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陈警官认为,按目前我市的经济水平,车主若肇事致人伤亡,农村户口的赔偿约在20多万元,城市户口的赔偿约在40多万元。因此,建议车主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视能力补充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转嫁风险。

  采访中,也有不少车主表示,愿意多掏钱买其他商业险。家住市区、有多年驾龄的陆女士说:“交强险虽好,却不是处理交通事故损失的‘护身符’,而 且12万元的赔偿限额也无法让我安心。商业险就像是灭火器,你买的时候可能觉得没用,但是真正派上用场时,你就会觉得它是多么重要了。”

 

能不能只保交强险?


       孙先生来电:我最近刚买了一辆新车,车价13万元,因为是新车,保险公司建议我保盗抢险,七七八八的保险费加起来要六千多块钱。回头跟朋友一讨论,朋友说他只保了几百块钱的交强险,其他险种一概都没有买。朋友说,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也有得赔,是不是真的这样啊?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凡在马路上跑的车辆一定要参保的险种,其目的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通俗地说,假如某位司机开车撞伤了人,在他没有能力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的有关保险赔偿事宜,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赔偿。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与其他商业险相比,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比较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多车祸理赔时都会超过交强险各个分项的限额。

       如果你是责任方,假设车祸第三方(未造成死亡或者残疾)医疗花费3万元,那么交强险只赔偿第三方1万元,剩余的2万元需要你这位司机自己出。所以强烈建议在投保交强险之外,再投保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交强险的另一特点是,它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也就是说,你的车和别人的车发生车损事故,如果你是全责,那交强险可以赔偿对方 的2000元以内的车损。万一你不小心撞的是宝马奔驰,那2000元保费是远远不够修车的,余下的只有自己贴钱了。另外,自己的车子受损因为没有参保商 业险,也得全自费修理,这下更是亏大了。

       我们身边确实有个别老驾驶员,因为非常确信自己的驾驶经验和技术,往往只参保交强险。不过,小朱朱还是建议车主们,除了交强险,还需要投保其他商业险,毕竟车子天天在路上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2013年6月29日

无钱治病伤者面临瘫痪 保险公司无生命危险就不垫付
     8月10日,普宁人钟传胜在广州街头被一辆小车撞倒,造成腰椎骨折、滑脱,被送往附近的空军医院治疗,至今还躺在病床上,急需手术的他却面临着无钱治疗的尴尬。  撞他的小轿车是上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按照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为事故受害人支付或垫付最高8000元的抢救医疗费用。可是10多天过去后,医院并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垫付款。  出台“交强险”目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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