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过户 勿忘检查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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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1 1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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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过户 勿忘检查交强险
案例回放:陈先生上个月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原车主告诉他,车险还有三个月就过期,车辆剩下的车险费用不纳入车价内,直接送给陈先生了。而陈先生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忘记把车险过户,想到根据《保险法》规定,在保险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原来的合同仍具法律效力,发生意外时新车主也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所以也就没有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这个月陈先生到惠州办事,在红绿灯路口与一位路人发生碰撞,对方受伤并到门诊部治疗,他致电保险公司报案,却被告知车辆的交强险单已过期两个月,陈先生只好自个掏钱支付对方800元医药费。他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非常后悔。
点评:车险代理人员刘忠告知,很多车主习惯在车险即将到期的时候才去卖车,认为这样比较“抵”,而有些车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在保险投保周期内卖出,新车主如果没有及时购买保险,那么发生意外时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在各种险种中,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买的险种,如果车辆不按时购买这个险种,在车辆年审或者交警查车时车主会有很多麻烦,所以车主在二手车交易时需要重点检查交强险保单。此外,刘忠提醒车主,在新车过户前可以凭车牌号通过车险代理人员查阅车辆上一年度的理赔情况,如果车辆上一投保周期内出险次数过多,那么新车主就得更换保险公司以减低费率,并且可以此要求原车主在车价上做一些让步。
各类案件所需理赔单证参考车险理赔单证下载,注意“具体案件所需单证请以我司当地机构理赔人员告知为准”。...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4日
车险“按责赔付”条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车险“按责赔付”条款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让刚实现扭亏为盈的车险业再受冲击。保险监管部门对此事很重视,据《新京报》2月23日报道:保监会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完善车损险“代位追偿”标准和流程等,方便事故双方理赔;北京市保监局考虑以行业自律等方式推行“代位追偿”,维护投保人的权益。但业界有人质疑保险监管部门的做法,认为依据《保险法》,保监会无权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投保人的“代位追偿”申请。笔者认为:车险“按责赔付”本可避免质疑,保险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间赔付有法可依。...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0日
什么是交强险实施制度对公众的好处 什么是交强险实施制度对公众的好处:可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可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可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可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查看全文>> 险种有增有减
对于旧车来说,车辆续保时可对险种做出删减或增加,以保证投保险种更有效,无须增加不必要的保费。
首先,部分险种具有一定的投保年限,如划痕险,有的保险公司规定3年或5年车龄以内才可购买,车龄较长,则没有必要购买;而如果车龄较长,则建议增加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投保金额,此时车主可选择为所有座位投保,也可为特定座位投保,保额最好为2万元至5万元。
其次,选择“指定驾驶人”或指定区域驾驶条款可节省保费。太平洋保险有关人士指出,车主投保时可选择指定省内驾驶条款,一旦选择该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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