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新版车损险发生了五大变化

 所属分类:人保车险   2013-4-21 17:50:38    加入收藏

问:车损险到底应包括哪些?

   在汽车保险中车损险是一大险种,但条例所列的范围还是感觉模糊不清。玻璃、车胎等为什么不包括在内,感觉像把一台车的几大件给拆开了逐一上保,那所谓的‘车损险’还有意义吗?!

   商业车损险包括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对保标的车车损进行保险,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就是对标的车的损失进行赔偿。其中的一些比较明显的误区个人认为有几点:1.车损险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区别;标的车辆的车窗(4扇),前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的损失,不属于车损险,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天窗的损坏属于车损险,而不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

   11月1日,中国人保总公司新版车损险经保监会批准正式投放全国市场。

   此次改造的条款包括《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和《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同时开发了《新增设备损失险条款》、《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和重估风险

   人保车损险之所以全面改造,是缘于以往对风险的估计不足。

   “入不敷出,严重倒挂”,谈起车损险的经营状况,人保股份执行副总裁贾海茂向记者大倒苦水。

   “我国刚刚跨入汽车时代,这是一个事故高发阶段。今年1-9月,我们处理赔案高达4490万件,还有160多万件未处理,赔案数大大高于往年,比上一年增长超过28%。”贾海茂说,去年以来一些公司暂停办理车损险完全是被迫淡出,这说明大家对国内车损险市场还需要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人保车险部总监邵利铎告诉记者,目前人保车损险的出险率达到了112.5%左右,最高的一个客户一年就索赔了29次。

   贾海茂认为,人保车险业务必须摆脱“赔钱赚吆喝”的不利局面,至少要做到不赚不赔。

   五大变化

   经过改造,人保新版车损险发生了以下五大变化:一、新增500元免赔额;二、费率水平将与违章记录挂钩,加大了高风险客户和低风险客户的费率差异;三、引入了车型保费系数,将逐步实行按车型确定保险费;四、各省实行不同的区域性基准费率;五、增加了更多的从人因素,根据年龄、驾龄和性别的不同设置费率调节系数。

   免赔额 免赔额曾一度引起过争议。平安保险也曾在其2004年新版车险中引入了免赔额方式。

   据贾海茂介绍,国内车损险在1980年代中期就设有免赔额了。那时的车还是以公车为主,发生事故时损失要摊入成本,保险公司理赔后再扣掉免赔额,做起账来比较麻烦,后来改为了免赔率。

   人保新版车险在家庭自用车和营业用车主险条款中引入了免赔额制度。也就是说,今后500元以下的事故损失将由客户自己承担,人保不再对之进行理赔,对于超过500元的赔案也只赔500元以上的部分。

   邵利铎表示,引入免赔额制度不但可以为投保人减少一部分费用开支,而且将会有助于减少小额赔案的数量,使保险公司从巨大的工作量当中解脱出来,使有限的服务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应用,提高对优质客户的服务品质。“在车险业务中,小额理赔案的现场查勘与理赔工作一直是长期困扰各家产险公司车险业务经营难点之一。”公司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随着新车和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出险率不断攀升,并且小额索赔占了绝大部分。

   费率差异化 车险差别费率一直是大势所趋。对高风险客户提高费率标准,对低风险客户给予更多的费率优惠比例,这体现了同质同价,异质异价的保费分摊原则。

2013年3月16日

提供车辆运行责任的问题分析
    提供车辆运行责任的问题   根据日本汽车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车主如果将车辆提供给他人运行,目的应该是为车主提供方便或利益。例如,车主年迈不能驾驶,请人为他驾车送他上医院等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车主是具有责任的,但是其责任可以由强制性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来代为承担。但是,如果驾驶人员在车辆运行时,对运行的前方没有履行观察和注意义务,具有十分明显过失的话,发生损害结果应该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车主是否应该对这起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取决于两个构成要件。第一,车主对提供给他人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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