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简介: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特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在消费领域中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特种财产税。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其他规定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上车辆品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必须与相关证件和实际情况相符。
(一)如更新上牌,需提供“更新单”(转籍单、失窃单、退牌单、置换单、报废证明)或“额度证明”;如报废更新的,还需提供《报废回收证明》原件。
(二)“更新单”、“额度证明”和《报废回收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和公章必须与现机动车所有人相符。如不相符,需提供上级(市属单位市局级、区属单位区局级)单位同意更名的文件或工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申请报告和清册,清册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更新单”、“额度证明”上是客车类型的,只能更新客车;货车类型只可更新货车;大型货车不能更新小型货车;个人营运货运车更新不受载质量限制;出租号牌的更新车辆须与原类型相符;不相符的,只能更新非出租号牌的车辆;三岛摩托车(沪CR号牌)只能用于三岛(崇明、长兴、横沙)上居民(以户口簿为准)更新;二、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不能相互更新,但沪AX号牌轻便摩托车可更新私人二轮摩托车。
(四)施工车需提供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审批表”原件,按《审批表》上批准的车辆类型、型号更新。环卫车、邮电车、教练车等还需要提供相关“联系单”原件;公安系统警车提交领照单或更新单(其他系统警车需要提交市局后保部装备处出具的“审批表”);私人需购买其他专用车型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问:什么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包括: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购买的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3、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洒水车、 油罐车、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叉车、铲车、压缩垃圾车、吊车、环卫车、 垃圾运输车、密封垃圾车、挂桶垃圾车、自卸垃圾车、摆臂垃圾车、高空作业车等工程机械;农用三轮车。此外,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按规定免税、减税 5、但是税法同时明确,上述免税车辆因转让后改变用户或改制后车型、用途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2013年1月24日
几项常被忽略却在关键时刻能帮大忙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