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推销意外险是违规的

 所属分类:  2013-4-23 10:52:07    加入收藏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得拒保摩托车交强险同时不能搭售其他商业保险。相关新闻在2月24日《金陵晚报》B8版见报后,保险新闻的互动信箱就接到一封电子邮件,称自己在购买摩托车交强险时,除了拿到交强险保单还拿到一张意外险保单。为此,这位读者还多掏了100元钱。

   280元,交强险涨价了?

   投诉人告诉记者,他是2月22日在江宁地区进行摩托车年检。当时窗口工作人员说必须买保险。于是,这位读者就买了保险。

   “今年总共是280元。”“怎么这么贵?”读者当时就提出质疑。在他的印象中,去年摩托车交强险才120元。现在280元差别也太大了。

   于是,读者进一步问工作人员,这280元中都有哪些内容?得到的答复是:120元是摩托车交强险、60元是代收的车船费,还有100元是意外保险费。

   当时读者就提出要求,说自己不需要意外保险。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不这样就不给摩托车年检了。于是,读者最终还是掏280元买了全套的“保险”。

   他注意到,增加的100元保险叫永诚意外险A款。保单由永诚财产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号为287383。

   保险公司:代理点整改

   这是不是搭售其他商业保险?昨天记者和永诚财产保险南京营业部取得了联系。

   值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顾客都有选择权,并没有说在办理摩托车交强险时,必须要购买永诚的100元意外险。

   但是投诉的读者明确表示,年检窗口的工作人员当时没有这么说,不然自己也不会多掏100元买意外险。南京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江宁车管所摩托车检测点是公司的合作代理点。他们会根据读者向《金陵晚报》保险新闻热线反映的情况,如保单号码等进一步进行了解,立即要求江宁摩托车代理点予以整改。

   记者侧面了解到,销售类似意外险时,窗口往往会得到一定的返点金。因此不排除个别工作人员借此推销意外险。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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