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所有摩托车购置税的原因
昨天来自国税部门的消息:市国税部门已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议取消所有摩托车购置税,对排量250毫升以下的取消消费税。同时建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到2012年。
据报道,金融危机导致国外摩托车消费低迷,中国摩托车销量直接受到冲击。重庆1000多家摩托车企业普遍出现出口订单剧烈下滑、开工不足甚至大量裁员等状况。目前,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征收3%的消费税,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征收10%的消费税。消费税由生产企业缴纳,购置税由消费者缴纳。我市摩托车企业早已呼吁对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取消购置税和消费税,并将摩托车列入国家“下乡支农”产品目录予以补贴,以刺激国内市场消费。而目前,1L以下的汽车消费税才1%,摩托车却是3%和10%。
如果国税总局采纳此意见,那么购买一辆价格为4500元的摩托车,消费者就可减少450元的支出,而摩托车企业则可节约135—450元的消费税支出。
10月16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委政法委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摩托车带购置税带牌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将摩托车购置税前置到摩托车销售环节,实行摩托车带车辆购置税销售,也就是在购买摩托车的同时必须购买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由于车辆购置税费用大,农民缴税意识不强。农民新购摩托车后,不愿意购买车辆购置税,但是不购买车辆购置税,就不能办牌,所以就会出现新的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年初就开展调研,并多次与省国税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形成一致意见。今年的8月份,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摩托车带购置税带牌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将车辆购置税前置到摩托车销售环节,实行摩托车带车辆购置税销售。也就是在购买摩托车的同时必须购买车辆购置税。这既解决了国家税款流失的问题,又解决了影响摩托车办牌的购置税问题,在全国也属首创。
规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在专项整顿行动集中办牌办证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对新购摩托车办牌办证的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省公安厅和省国税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本地摩托车带购置税和带牌销售的工作,真正从源头上把住新购摩托车办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