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老车购买的最佳险种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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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4 15: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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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老车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
值得指出的是,老车购买车损最好自己先估算出实际价格,其实只要不是全车损坏,这并不会影响到一般的修理赔偿。假如三年前的价格为10万,现在新车价格为8万,那么扣除折旧后实际投保额在6万元比较合算。
7月17日开始,山东连降5天暴雨。有着15年驾龄的私家车主刘先生冒雨驾别克车去青岛郊区,刘先生经过一处积水洼时,他认为凭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汽车底盘较高的特性,肯定可以通过,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踩了油门。结果,车子在水洼里熄火,靠拖车才拖去了修理厂。为此,刘先生花去了1.2万元修理费,因没有投保涉水险,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
刘先生当初没有购买涉水险的想法是:“我们这里很少会出现大暴雨天气,而且我开了这么多年的车,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故,买涉水险根本没必要。”来自多家保险公司数据显示,类似刘先生这样没有...
查看全文>> 对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问题,小编给大家一些小建议:车主最好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保险证卡,上面有保单号码、车型车号等重要信息。如果发生事故,可以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当车主在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时,需要提供本车的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以及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车主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用数码相机或者手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作为证据,这对快速处理的案件最有效,而且可以减少很多对于事故责任的争吵。...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5日
新《保险法》醒目提示 免责条款不再怕 醒目提示 免责条款不再怕
新《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同时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过去,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撒手锏”。在保险行业推荐时,部分保险业务人员常常故意宣传保险产品好的一面,将免责条款一笔带过,等到理赔才发现“这个不行,那个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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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1日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车损险的价格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可以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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