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保要注意保费优惠条款,给自己争取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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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1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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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车辆保险续保的高峰期;但面对十几个附加险,不少车主不知如何选择。对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在车险续保时,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搭配险种。
“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强险外,车险是车主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因此车主应根据车子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车险险种,对于不必要或不划算的险种可以不买。”重庆保险专家说,除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基本险种外,在十几个附加险中,比较适合私家车车主购买的附加险主要有四种,即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划痕险。
“在车险续保时,车主还应注意保险公司的保费优惠条款。”重庆保险专家说,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续保时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付金额高的车主,保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不同程度上调。一般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 1 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保费优惠最高可达到30%。
交强险可以理赔精神损失
“从我们保险公司各个附加险的销售情况来看,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是最少人购买的险种之一。”人保财险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很少车主购买该险种,所以总体来看,在车险理赔中,精神损失的理赔程序并不简单。
如果车主没有购买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那么受害者的精神损失一般由交强险来赔偿。据业内人士透露,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包括精神损失,但是是有相当限制的。比如在一起事故中,法院判决责任方赔偿20万元,其中包括2万元的精神赔偿。按照责任划分,交强险理赔金达到上限11.2万元,那么其中精...
查看全文>> 去年10月16日,李女士作为被保险人,为新购买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两天后,李女士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李女士负全部责任。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依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发生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保险期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虽然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的,保...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4日
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
永安汽车保险车险条款
车辆损失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倾覆、与外界物体的碰撞;
2、爆炸、外界火源引起的火灾;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保险责任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