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置税优惠 即将全部按10%征收
今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对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优惠政策,届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小排量车型的购置税优惠政策画上了句号
在2010年度,我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而在此之前的2009年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曾按5%的税率征收。实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期间,对于车企在小排量车型的销量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在今年购置税优惠减半后,已有不少车企表示库存压力加大,销量有所下降。而购置税优惠完全取消后,相信其销量将会进一步受影响。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购置附加税=购车款/(1+17%)× 购置税率。
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购置本周六起恢复到10%
购置税减免最后期限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昨天财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按照一辆销售价10万元左右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车来计算,现在购买仍可享受优惠税率7.5%征收购置税,为6400元左右,明年消费者要多掏2100元左右,缴付的购置税为8500元左右。(购置税计算方法:车价÷1.17×税率)
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让部分经销商和车主纳闷:税务部门确定购置税优惠的最后期限,究竟以购车开票时间还是新车上牌时间为准?对此,杭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以购车发票开票时间为准。按照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154号)文件规定,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今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的车主,一律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了赶上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一些4S店声称能帮助客户先开购车发票再提车,杭州远景4S店(吉利全球鹰经销商)销售经理恽丽琴认为这种做法应该是行不通的,因为购车发票上有新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在没有现车的情况下,经销商是没有办法开出这样的发票的。
因为传闻汽车购置税优惠在今年到期后将不再实行,上周开始,杭州市区几处购置税征收大厅已经出现了人满为患的情况,有些区县购置税征收处的业务量,比平时增加了1-2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相关人士建议,这两天上午来缴购置税的人比较多,想缴纳新车购置税的车主可尽量在下午2点后来办理,这样可以省去一些排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