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消费税已基本制定
征税对象与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为了体现税法的统一性、固定性、强制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特征,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依据
根据财政部 财会[2000]18号有关规定: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应计入汽车的成本。因为它属于购进固定资产的相关税费。
新汽车消费税基本制定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一位负责人士对外界透露:“汽车消费税的税率已基本制定,未出台的原因在于两套征收方案的抉择,是分5档次还是分7档次。”
按7档次征收,最低税率将只有1%;而5档次的最低税率则是3%,这就是两套方案中最大的不同。在7档次征收方案中,细化了排气量的分类,仅针对轿车就会按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等区分为7个区间,最低税率可低至1%,最高税率仍旧是20%。此外,其他档次的税率范围将在3%~25%之间波动,而其他类型的乘用车税率则为1%~9%之间。
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关于汽车购置税的建议,汽车购置税可将目前统一的10%购置税税率降到5%~8%之间。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负责人认为,“按档次征收税率将是今后主要汽车税改革方向,而新汽车消费税只是针对汽车的生产环节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果要促进产业发展的话,还需要鼓励国内消费者购买汽车,为此汽车购置税的确存在下调的可能。目前工作重点还在汽车消费税上,购置税尚未被提上议程。”
税率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 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计税价格×10%;
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购置税额
公式
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
公式: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