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脱保”者逐渐增多,出险后往往追悔莫及
考到了驾照、买了新车,不代表油门一拉就可以轻松上路了。对于新车必须要投保的交强险、商业责任险,你是否也会仔细关注一下?最近,来自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的信息显示,不按期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车主不在少数,对于“脱保”背后潜藏的风险,或知之甚少,或干脆视而不见。
新车“脱保”者逐渐增多
8月4日9时40分,张家港市民潘某驾车,沿老张杨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港华路口时,因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当民警询问潘某车险投保情况时,他称买新车时由汽车销售商代办了两年的车辆保险。在其出示保险单时,发现其保单上的商业险投保了两年,但是交强险仅投保了一年。因此潘某将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自行承担损失。张家港市公安局高峰卡口民警告诉记者,近期,他们在处理事故时,已连续碰到好几起交强险“脱保”的新车车主。
据了解,由于不少市民对保险知识缺乏了解,经常将商业车险与交强险加以混淆;同时,在购车时又为避免麻烦,他们习惯将各种手续均交予汽车销售员一手包办,致使自己对车辆保险情况不了解,不知交强险的办理期限最长为一年,到期后需续保。而商业险就截然不同,投保期限可以两年甚至三年。这时若碰上缺乏责任心的车险业务员,车主往往在交强险范围内遭遇拒赔后才恍然大悟。
随着现在油价节节攀升,养车成本年年增加,每年近4000元的车险费用成为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些对自己的驾驶技术相当自信的车主,自恃从未出过交通事故,为节省开销,会偷偷放弃续保车险。
据张家港警方相关人员表示,部分车辆因市场价低廉,一些车主不愿对其进行长期“投资”。而且,类似车辆安全性能普遍低下,出险率极高,一旦保费上浮,极易导致车主“脱保”行为的发生。
8月22日晚10时,张家港市民谢某驾驶松花江牌面包车沿西环路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左拐弯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电瓶车驾驶员轻微骨折。据了解,肇事面包车于2005年在当地车管所注册登记,目前市场价仅1万余元。考虑到每年需缴纳近1000元的交强险,谢某感觉不值,索性中断续保,没想到却得不偿失。
出险后往往追悔莫及
据了解,按照我国交法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法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然而,“脱保”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罚款,有人甚至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8月9日晚上9时15分,在张家港沿江公路朝东圩港桥路段,一辆丰田轿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电瓶车上2名驾乘人员死亡。经事故认定,丰田车司机陈某对这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应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数十万元。然而,民警处理时发现,陈某竟未续保交强险。
原来,陈某的车子是去年新买的。虽在他人的建议下,他当时连续投保了3年的车险,但其中并不包含交强险。陈某手头并不宽裕,此次肇事带来的巨额赔偿无疑使其经济陷入困境。
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发现,由于车主保险意识淡薄,接二连三有车主因“脱保”而身陷困境。尤其是无力偿付巨额赔偿的驾驶人,无一例外地导致家庭陷入窘境, 最终追悔莫及。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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