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险理赔 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所属分类:  2013-5-8 20:35:07    加入收藏
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2013年5月6日

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首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第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予赔偿。这里所指的其他重大损失,应当包括精神损害在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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