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及范围
所属分类:
2013-5-9 12:43:40
加入收藏
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及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同时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申请人,保险公司应当先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通过机动车商业保险予以赔偿。
本案中于某在事故发生后除向受害者家属赔付1,500.00元抢救费外,还在交警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受害者30万元,包括精神抚慰金5万元,其余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本案的焦点之一在于,交强险部分有精神抚慰金部分,而商业险部分没有精神抚慰金,那么申请人赔付给第三人的精神抚慰金5万元能否支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并列的多项赔偿项目,当事人有权作出赔偿次序的选择。于某应当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之赔偿项目。
2013年2月17日
超豪华车“小刮小碰”赔款动辄百万元 超豪华车“小刮小碰”赔款动辄百万元
目前对于高档车,保险公司都表现出婉拒的态度。一家财险公司车险电话销售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我们不承保类似兰博基尼这样的跑车,相信其他保险公司也很少会承保这类车辆。”一家产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高档车的业务量很少。国内一家专业车险公司也表示,基本没有承保兰博基尼这种档次的高端车辆。
一财险公司业务负责人透露,前年该公司承保了一辆玛莎拉蒂总裁车,车价220万元,保费7.28万元,该车因疏忽大意,在高速路上撞上护栏,保险公司掏了101.136万元赔款。“...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