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霸王条款知多少

 所属分类:  2013-5-10 19:45:01    加入收藏

没有牌照不予赔偿

“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本来是开开心心的事情,结果却因为保险的事情变得闹心。”车主范小姐烦透了心。去年12月,范小姐花费近12万元买了一辆马自达3,并为新车购置了保险。就在去上牌照的前一天晚上,车子发生了追尾事故。正当庆幸有保险公司买单的时候,她却突然被告知,由于车子还没上牌,也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不得已之下她只好自掏腰包承担了9000多元的修理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逐渐递增,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都越来越强,多数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因为不懂行,绝大多数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以致出现了买车之后、上牌之前的保险真空期,到最后能不能获赔只得由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不少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既然车辆保险的各项手续已经完结,车险也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保险公司理应赔付。”范小姐很郁闷,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明知她的车没有上牌,却为她保了险,并告知她保险随即生效,为什么在发生事故后却不予赔偿了呢?“而且办理保险的时候,并没有人告诉我如果不上牌,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这种事情就应该在事先告知清楚的。”范小姐对记者说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因没有临时牌照而没有获得保险理赔的车主远不止范小姐一人。

记者了解到,车辆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免除”一栏内有这样一项:发生意外事故时,除非另有约定,车辆无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而这项免责条款绝大多数顾客并未注意到,买保险的时候也通常不被告知。

“无责”成为拒赔理由

不少买了车险的车主在保险合同里都能发现,“责任免除”这一项总是特别显眼。之前,众多保险公司都在车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责任。其中,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现在不少保险公司在表述“责任免除”时,更趋向于“免赔率”这一概念。

今年年初,吴兴区织里镇漾西的马先生就被“免赔率”坑了一回。马先生在某机关单位上班,在湖州有房子,但长辈都还住在漾西,每到周末他都会开车回家看望爸妈。出事故那天正好单位加班,拖到很晚才动身。由于当时天色已黑,又没有路灯,马先生的车在湖织大道上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砂土工程车发生了刮擦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处理,认定货车由于逆向行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看到刚买不久的新车,一边已经面目全非了,马先生很是心疼,想想要恢复原貌肯定得花不少钱,不过还好已经买好保险了。当马先生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想要理赔时,对方的回答却给了他当头一棒,马先生属于无责任一方,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只能找对方索赔。

对此,马先生感到很是不解。去年底,他买车的时候已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等各项保险。“出了事故不赔偿,那我上保险干什么呀?”

不少车主遇到过相似情形。驾车遇到非己方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只能向肇事方索赔。但现实往往是,由于事故损失超过了肇事方的保险保障范围,或对方故意逃避责任,无责方往往索赔无望。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车主为了利益最大化,在事故中明明无责却要“抢”责任,因为,负全责可以索赔。

2013年4月25日

撞到自家人的车险是不赔?
    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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