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车险 产品传播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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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1 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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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车险的产品传播现状
目前对电话车险优势的信息传递很不充分,车主对这一保险购买形式不熟悉,市场推广中还没有有效激发车主主动采取拨打行动。在对“不拨打电话车险原因”的调查中,“不习惯自己主动拨打”的占73%,“车险有人推荐了”的占72%,“没感觉电话车险更好”的占62%,“不太相信”的占10%。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车主平时会习惯通过保险公司营业厅、保险公司和代理公司的业务员购买车险,或者通过熟人或朋友等渠道购买。因此,电话车险在推广中需要通过合适的卖点进行有效传播,改变不良现状。
自2007年开始实施一系列针对车险理赔的措施后,北京车险理赔服务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理赔难这一保险消费者的心疾仍然难以解除。在昨日举行的“明明白白买保险快捷理赔享保障”之车险理赔在线访谈中,北京保监局局长丁晓燕表示,北京保监局还将出台一些新的监管措施,比如制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
为保障车险消费者权益,北京保监局从2007年开始相继出台并且完善了一些车险理赔流程,以及简化理赔手续的制度和措施。比如建立了交通快速处理机制,实施了互碰自赔的制度和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减少索赔单证等。
这一系...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14日
揭秘——不可不看的汽车保险投保技巧
1、免责条款要看清
虽然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分A、B、C三种不同条款,但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付。比如,在车辆投保检测、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或者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所以在购买车险前,这些免责条款都应该仔细阅读。
不过在签保险合同前,如果保险公司或代理人都没有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条款将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仍然需要为此承担理赔责任,这一点需要投保人特别注意。
2、新...
查看全文>>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死亡伤残还是财产损失赔偿都是最高10万元,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3项限额的20%计算,这都和传统的商业第三者险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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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称,车险“赔款实名制”即将推行,一旦此规定开始实施,则意味着4S店、维修厂及保险中介今后将不能代车主索赔,车主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索赔,还须垫付维修款项,赔款也不能打入保险中介的账户,所有车险理赔款须全部转至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
骗保事件频发 车行代索赔将划上句号
通知一出,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显然,车险“赔款实名制”能杜绝各种骗保现象,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但另一方面,经销店少了代索赔权之后,售后维修生意可能会受影响;部分车主也认为,要亲自索赔并先垫付修车款很麻烦。
目前,车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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