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开着的吉普车上有“4×4”的标志,停放在院子里的时候,不知道被谁在后面用刀子在“4×4”后面划了一个“=16”。这个故事本身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车子受到这样的恶意伤害,应该由哪种保险来赔偿。根据车险条款,这种恶意划痕是属于车身划痕险的理赔范围。
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应该说,它的承保范围恰好是车损险中的免赔范围。车损险条款中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车身划痕险条款中则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人负责赔偿。同时,车身划痕险还对恶意的车身划痕提供保障;而车损险条款中则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中,当然包括在此过程中造成的车身划痕。
那么,这里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有明显碰撞痕迹,而又属于恶意划痕的情况,由哪个条款来赔呢?从条款中来看,无论是车损险还是车身划痕险,都不会将其纳入理赔范围。因为是恶意所为,所以车损险不赔偿;因为有明显碰撞痕迹,所以车身划痕险也不赔。
投保人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李先生对自己刚买一年的POLO轿车非常珍爱,所以连续两年都给爱车上了包括车身划痕险在内的全险。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先生忽然听到爱车的报警器大声鸣叫起来。李先生赶忙下楼一看,一个长头发的女人正拿着一块砖头朝着自己的车狠命砸。看见李先生过来,那女人急忙跑了。李先生顾不上追她,赶忙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车。车身已经被砸出了明显的碰撞痕迹,并且出现了一尺多长的几道划痕。
据李先生介绍,他根本不认识那个女人,根本谈不上和那个女人有什么仇怨。那个女人当晚还砸了好几辆车,可能是神志不太清醒。李先生都不知道那女人是谁,当然找不到她来赔偿损失。于是,只好寄希望于保险公司的赔付上。他认为,自己为爱车上了全险,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
谁知道保险公司告诉李先生,这不属于车损险理赔范围,也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李先生当时就傻了眼!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在车损险方面的规定差异不大,一般都将保险责任集中在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等遭受的损失方面,而把他人故意行为排除在理赔责任之外。保险公司这样做,是因为他人故意行为风险太大,保险公司无法掌控。曾经有一家保险公司针对车损险这一缺失部分做了一个附加险,但没多久就停了。原因就是不能控制风险。目前的车身划痕险虽然是对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一种保障,但却只保无明显痕迹的划痕。对像李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目前的车身划痕险的确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