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常见的四点误区

 所属分类:  2013-5-14 21:37:46    加入收藏

误区一:全权由他人代理进行投保

有的车主在投保时为图方便,就通过熟人介绍或者找中介代理投保,而车主本人对所投保事宜却知之甚少。这样有可能会被部分不负责任的熟人或中介机构擅自搭配险种、调整保额而使车主的利益受损。

都邦保险提示:在委托他人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全面了解爱车投保的险种是什么,各险种保费的费率和保额分项为多少,并入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以避免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误区二:“全险”即所有险种

车险市场上,经常听到销售人员打出“全险”的旗号,尤其是第一次投保车险的人,很容易将“全险”和“所有险种”划上等号。严格来讲,车险没有“保全险”这一说法,而“全险”一词只是一种口语化的说法。在实务操作中,所谓“全险”往往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三者险、盗抢险、划痕险等几个主要险种,但上述几个险种,与车险多达二十几个险种总数相去甚远。

都邦保险提示: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应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其中,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车损险是附加险的基础,只有投保了车损险才能保其他的附加险。

误区三:超额投保以为多保多赔

有的爱车族由于担心意外出险车辆受损,于是希望提高车损险的保额,明明车辆花10万元买的,却要投保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以为多保就能多赔,然而这样的想法只是投保人的一厢情愿。

都邦保险提示: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所以投保人应据实投保。

误区四:投保即为车辆上了“保险”

有些投保者以为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就可以在车辆出险时得到全部损失的赔付,所以在日常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中就会有些懈怠。孰不知在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后,并不是车辆发生的所有事故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只有那些符合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才赔偿,而且在理赔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赔额,所以还是有一部分损失需要投保人自己承担。

都邦保险提示:在投保时要看清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保险赔偿处理原则。同时在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也要负起责任,做到尽心尽责,以防车辆出险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不便给您的生活带来麻烦。

2013年3月16日

华泰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处理
    赔偿处理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三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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