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的误区 投保不足

 所属分类:  2013-5-22 19:59:02    加入收藏
投保不足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规定,投保车损险时,保险金额的选择确定有三种方式:一、以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投保(即足额保险),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三、在新车购置价内双方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车主在投保车损险时,一、可选择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二、选择“保额”,以不足额投保方式购买车损险,保额多少不但是可调整的,还可以在新车购置价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有些车主为省钱选择以不足额投保方式购买车损险。
按照比例赔偿原则,不足额投保的车辆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而不是全额赔偿,赔偿金额通常比较小,不足以支付维修费,车主要自掏腰包来支付不足部分的维修费。有的车主在索赔时会忽视自己不足额投保的现实,以为车辆出险了保险公司就该全额赔偿。在无法获得保险公司支持的情况下,让很多车主无法接受。对车主来讲省了点投保的小钱,换来的是理赔的大麻烦,确实不划算。

2013年2月3日

车辆过户应同时将保险过户
    车辆过户应同时将保险过户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注:以上涉及案例及险种,各保险公司规定或有细微差别,请以实际保险条款为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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