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常见十大“不赔”现象

 所属分类:  2013-5-24 22:04:43    加入收藏
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同理,车辆之间互碰,如果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则不能互为三者,根据条款规定不赔,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但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的,有的保险公司所使用的条款就予以理赔,但并非全部,所以客户在投保前还是要问个明白。

  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赶时间嫌麻烦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车主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发动机的损坏,车辆损失险是属于免责范围的,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但为了给车主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保险公司开发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如车主投保了此附加险,则可赔付。

  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如果因为车主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或被没保交强险的车拖带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的,商业三者险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7.私自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

  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车主需要为自己加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撞击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如果车辆出险,车主需要先到保险公司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因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10.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除此之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或者实习期上高速发生事故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保险公司也都会拒绝赔付。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或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在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   (二)保险车辆未发生碰撞事故,仅由惊恐引起,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行为不当所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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