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办理车险要选择正规渠道

 所属分类:  2013-6-18 12:44:03    加入收藏

案例回放

车主杨先生去年年底车险到期前,不断接到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推销各自保险公司的车险。最终一位保险中介业务员引起了他的注意,该业务员称他所在的公司是A保险公司的一级代理。而通过他们购买车险只需4900元/年。而之前杨先生的车险费用没有低于5000元/年的,而且去年他还出过几次险,因此保费应该还会有所上浮。于是杨先生要求对方把具体的保费明细报出来。对方称要算具体费用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号码,于是杨先生没有防备地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很快几分钟,该业务员核查资料后,发现杨先生的车去年出过三次险,要求加价提升1000,杨先生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而拒绝了。该业务员马上询问杨先生打算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杨先生随口表示计划在B保险公司投保。

几天后杨先生自己找了一名A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购买下年度保险,结果却被告知他的交强险已经在B保险公司下单了。随后的几天杨先生就意外地接到了该保险中介业务员的电话,被告知已经帮其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车险并出好了保单,杨先生只需签名确认并当面付款即可。在杨先生质问他有什么权利在未经事主同意下出单时,该业务员表示,保单已经出了,就只能在出单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到别处已无法购买。经杨先生三次投诉,B保险公司终于撤销了该保单。

专家评案办理车险要选择正规渠道

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应该是中介先在A保险公司下单,然后准备拿到保险费后,再退单购买杨先生希望购买的B保险公司车险。像杨先生这种遭遇抢单的车主不在少数,专家提醒车主买交强险应该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车主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营业厅办理,投保交强险所需要的资料有行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公司通过车牌号就能找到车主这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当即就可办理妥当;也可以直接致电保险公司办理和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办理投保。

律师提醒学习车险与法律知识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保险中介很杂乱,提醒车主不能只看价格还要比较理赔和服务,同时提醒车主在签保险合同时,把保险条款读仔细了再签字,要看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让非专业人士的车主看充满专业术语的保险条款,本身就把投保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有关方面有必要审查保险合同中存在的对投保人不公平的保险条款。建议车主要多学习相关的车险与法律知识,避免任由保险中介摆布,处于被动的地位。

专业提醒增强防范意识

业内人士提醒车主要增强防范意识,正规的保险代理公司有保险代理销售资格证,而且不会以低价折扣等方式引诱投保人。面对保险代理的电话时,要确定这是一家正规的保险代理公司才能下单,投保人也不能就凭保险代理公司的几个促销电话就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透露出去。

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制度

中国的保险中介无论在机构数量、业务规模,还是在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面,都比较落后,而相应的对保险中介进行的监管也正处于起步阶段。

针对当前中介市场机构分配不均、发展速度不等、监管水平不一的现状,为提高保险监管队伍的整体监管水平和质量,建议保监会多组织监管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省区间的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保险中介市场发达的国家进行中介监管的交流和学习,积极研究借鉴国际上一些成熟监管经验,进一步加强完善保险法规制度,加强各类保险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培育适应中介市场发展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2013年5月13日

关于车险“合同管理”问题
     关于“合同管理”问题  基本观点:格式合同是社会进步的成果,统一和监管车险合同是维护消费者利益。  我们需要对格式合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国车险市场有三个合同文本,即A、B、C。采用相对统一的合同文本,延续了格式合同的逻辑基础,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  在这次风波中,“霸王条款”问题再次被提及,其实,我们回顾历次关于保险的风波中,“霸王条款”总是“如影随形”的,因此,有必要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系统的梳理。质疑保险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的基本逻辑是: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合同是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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