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哪些情况仍然需要自己买单?

 所属分类:  2013-6-20 17:17:24    加入收藏

在贸易公司工作的王先生两年前即考取驾照。今年春节期间,他看准商家促销的机会,购买了一辆崭新的“千里马”。

  由于是第 一次拥有一辆新车,他听从汽销商的建议,花了5000多元的保险费办理了“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 车上人员险等几个险种。但有多年驾龄的朋友提醒他,尽管为新车投保了“全险”,在以下九种特定的情况下,出了问题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提醒: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2、精神损失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提醒:驾车时万一不慎使第三者受到伤害,尽量避免向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因为这也不属于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3、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

  在去年夏天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提醒:车停在车库中万一被水淹了,千万不要强行点火发动,应立刻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即便发动机受到损坏,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4、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提醒: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5、部分零件被偷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提醒:防盗装置和安全的停放场所必不可少,不要认为买了盗抢险就万无一失。

  6、误撞自家人

  市民王先生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

  提醒: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万一驾车时碰伤了自家人,只能自己掏医药费了。

  7、放弃追偿权

  如果是因为别人的责任撞了你的车,不能因为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因为这就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

  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另外,双方事故经过交警解决,责任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8、车内物品丢失

  曾经有报道称,去年一位上海市民的桑塔纳被小偷撬开了车门,放在车里的8万元现金被偷走。随后他以投保了盗抢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结果遭到拒绝。

  提醒:车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只有少数公司可以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例如“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9、修车期间的损失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提醒:不过,有部分保险公司可投保“代步车费用险”,可以在车辆送修期间得到一笔租车费用。

2013年1月22日

车险理赔排名相对固定 位次略有变化
    排名相对固定 位次略有变化   在最经常遇到的5000元以下小额赔案中,如国寿财险、安邦保险和中华联合几家保险公司经常占据车险理赔排行榜的前几把“交椅”,虽然几家之间名次稍有变   化,但总体上看已经稳占“第一集团军”的位置。而看看排行榜垫底的几家公司,无论是大众保险还是长安保险,也是经常混迹在榜尾一带,尤其是大众保险,已经“蝉联”三届“最慢理赔公司”称号。   对比本次和上次的排名状况,财险公司的排名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例如位列本次排行榜后列的中银保险和都邦保险,在两次排名之间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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