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于车险理赔认识不足,容易走进理赔误区

 所属分类:  2013-6-21 19:00:22    加入收藏

近几年,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购买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据调查,多数人在投保时对保险的认识不足,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常常陷入误区,在理赔时产生争议。对于机动车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应避免四个误区。

误区一:投保不计免赔就能获得全额理赔

在投保机动车保险时,不少被保险人会选择投保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车辆超截等,一般会加扣免赔率。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被保险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

有的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机动车保险理赔程序一般是: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待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结束后,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被保险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误区四:委托修理厂理赔

有的被保险人怕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的确,这样操作会省去麻烦,但也存在风险。因为有的修理厂会让被保险人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被保险人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对以后的续保、理赔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013年4月30日

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法律条款
    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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