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普通车主遭遇豪车
法理VS情理
近日,发生在温州的一则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车辆也无大的损伤,无责任车主却要求赔偿200万元。原因为他的车是一款 奢华的价值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与此相对应的肇事车主为驾驶广本雅阁的朱小姐。
类似事件,今年可谓数见不鲜,2月24日南京的菱悦撞劳斯莱斯,3月4日成都一辆劳斯莱斯被面包车追尾。一个多月的时间 内发生了三起豪车被撞事件,将豪车上路路人慌的纠结心理传播开来。
民众认为与豪车相撞伤不起,在事故中普遍同情弱者,原因也许他们与弱者才更能结为同盟。他们认为奢侈品也好豪车也 好,其物主不应该把奢侈责任转嫁给普通人,那样有失公平性。事故赔偿应该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现实。
交警也反应随着部分人收入的提高此类事件的发生可能会越来越多,但处理起来却有些为难。在法律与情理之中很难找到 平衡点。现阶段,只能靠事故双方的为人与品性了。
法学专家张教授曾公开表示,“法律对物权的保护并不因为是奢侈品就有特殊规定,赔偿多少取决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后果”。换而言之,此言代表的是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他还表示,根据侵权法的原理,发生侵权行为后,赔偿多少并不取决于行为本身,而在于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给对方 造成多少损失就应该赔多少。与一般物件相比,奢侈品的损害赔偿没有特别之处。
但也有声音认为,侵权人的赔偿能力不能成为影响赔偿责任的分配、赔偿金额的确定等考量因素,否则会影响法律适用的 统一性,不能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与此对应的是,温州的朱小姐在保险公司赔偿完毕后,自己本人掏腰包又赔了一辆雅阁进去。许多底层群众则认为这 有失公平。其中一位车主就认为全责也未必要全赔,有限赔偿,有经济能力者多负担,就是以人为本的一种体现。
探讨与借鉴
有关人士分析,目前豪车数量不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豪车生产商有可能在未来一个时期把中国作为销售的主战场之 一。豪车可能会越来越有市场,但一旦被撞后有可能就得损失上百万元。予以重视有很大的必要性。
有必要开发一种第三者特大损失赔偿特约保险条款,针对豪车的出险频率、损失情况予以统计,利用概率论、保险原理及 大数法则,厘定费率,开发险种。中华联合理赔部张经理这样表示。其次,交通环境的改善,驾驶员的谨慎小心也是尤为必要 的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
面对豪车上路无法阻挡的历史趋势,如何适应这一趋势是我们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张先生认为建立保障基金来分散豪车 上路的风险应该是一个可以实施的方法。通过收取豪车车主多余的保费建立保障基金,或许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述事件的尴 尬性。另外,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可以作为参考。
在美国,购买汽车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能投机取巧,豪车亦不例外。车险的价格由车身价值、汽车性能、车主驾龄 、拥有车的数量、每天行驶的路程、年龄甚至婚否等因素决定,豪车车主承担着高昂的保费,有的高达车价的30%左右。而对于 普通人来说,只要购买了“全保”,即便是撞到了豪车自己负全责,保险公司也必须无条件赔付自己和对方的全部损失,反之 则由豪车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在德国,国产汽车保险费计算和注册的地区因素有关。此外,德国新手的保险费按标准费率的260%计算,然后逐年递减, 最低可减至标准费率的35%,前提是不出事故。一旦出了事故,第二年的保费率还会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提高大约50%左右。这样 的政策可谓一举两得:既鼓励了驾驶员安全驾驶,又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赢利。
在日本,人们的风险意识比较强。如日资企业,汽车三者险都要求保额在1000万元。国外的车险大多是通过法定保险来解 决保障问题。其中有的含物损,有的不含。日本的强制保险只针对人伤,但没有限额。
向国外发达社会学习是发展必须经历的课程,而为了能让优秀的车险理赔模式适应国内车民需求,想必要做的功课绝不比凭空制订一套系统来得更为轻松。诚然,车险理赔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固然省时省力,但它是否能解决不同民族的相同课题则必须打上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