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投保六家公司 补偿不超实际损失

 所属分类:  2013-6-29 16:42:51    加入收藏
不久前,本市发生了一起一车多处投保,以获取不义之财的保险骗赔案件。业内人士告诫消费者,车险“多保”并不能“多赔”,保险赔偿超过实际损失就属于“不当得利”。保险行业已采取措施,以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一车投保六家公司

  记者从本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了这起保险骗赔案件的大致情况。 2003年 12月 13日,某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心接到报案,一辆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丰田佳美轿车与等候转弯的一辆福特天霸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失,请求保险公司派人现场查勘及核定损失。后经理赔人员多方调查发现,该车竟然在全市六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就该事故已经向其中五家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索赔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投保人以前也曾有过类似骗保行为。目前,骗赔的保险赔款已经被追回。

  补偿不超实际损失

  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保险的职能是补偿,补偿的范围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如果获得的赔偿超过了实际损失,就是“不当得利”。财产损失一般都有价值可以衡量,保险公司会根据损失的多少确定赔偿金额。而对于那些以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产品来说,因为人的生命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所以投保人可以从多家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在这一点上,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是不同的。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为同一辆车在几家保险公司同时上了保险,出险时各家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金额的比例分摊赔偿金额,投保人最终获得的赔付总和不会超过实际的损失。这样一来,市民在几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时缴纳的保费中有一部分就被浪费掉了。

  保险理赔将要联网

  本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防范类似风险,保险行业已经建立了风险客户信息库,将有虚报案件、虚增赔款额等骗赔行为的客户和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在保险行业内实现了网上查询。另外,保险行业还在构建保险理赔信息网,该网建成后可以完全实现保险行业理赔信息互通。一家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就会把这个信息加入理赔信息网,让其它保险公司了解到,防止骗赔案件的发生。



2013年3月17日

试驾要小心,买车试驾出事故谁买单?
     “最近想下手雪佛兰迈锐宝,1月17日,去了宁波和通汽车有限公司看车。”王先生说。 “销售员说可以先试驾,于是上路,也就2公里左右,当我把车倒回车位时,停车场不知什么时候开过来一辆大众,结果我的试驾车后保险杠碰了一下他的车头。他的车只划了一条漆,而我这辆试驾车后保险杠却裂开了。一检查,尾灯内部也碎了。 “4S店说试驾车只上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没上车损险,这属于车损险赔付范围,所以损失得让我买单。维修费用要2000多元,后来我跟他们讨价还价,赔了500块。 “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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